@鄂尔多斯人,网约车即将落地鄂尔多斯,事关你的出行!
日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网约车即将在我市落地。
在《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对从事网约车的车辆进行了明确要求。为了体现网约车的舒适性,只有车价在出租车车价的1.3倍到1.5倍的车辆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
东胜区客运分局副局长靳芳 :这个车必须是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报警装置,这个都是为了安全运营做准备的。@网约车他有一个期限就是行驶60万公里必须强制性的报废,如果没有行驶满60万公里,他这个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八年的,他要退出这个网约车行业了,他要到交管部门把这个车辆变更为自用车,就是说不能从事营运了,这个也是从车辆的安全性来规定的。
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无酒驾记录、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
东胜区客运分局副局长靳芳 :必须还要经过我们行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以后,取得他有一个网约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取得这个证以后,它才可以合法上路经营。
为了从源头上确保市民乘坐网约车安全出行,实施方案还要求网约平台严格把关准入机制。
东胜区客运分局副局长靳芳 :网约车实施方案落地以后,首先要平台取得许可证,就是要得到行业部门的许可,拿到许可证以后,他下面的车辆和人也必须取得证,这如果平台上没有取得证的车和人,我们都会责令他退出这个平台,合法的取得许可的才能加入平台。
实施方案除了针对网约车落地我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外,同时还提出要加强对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监管。
东胜区客运分局副局长靳芳 :我们在出租车上要全部安装,就是车辆智能终端系统,它有一个服务评价体系,这个服务评价体系就是乘客坐车的时候可以实时的对这辆车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根据这个评价再决定是否允许他继续从事出租行业经营。
如果在运营期间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从业者,行业主管部门将收回其经营权。另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将私人小客车合乘也就是俗称顺风车、拼车行为纳入行业监管。
东胜区客运分局副局长靳芳 :具体的规定由旗区人民政府来制定,东胜伊旗康巴什是由三个地方政府联合制定,然后其他的旗区是由当地政府制定。@因为这个私人小客车合上它可以缓解交通拥堵,减少资源的浪费。@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人民群众有的现在有些车辆假借顺风车的名义从事黑车营运,所以说顺风车规定首先是分摊部分出行费用,或者是免费资助,他要符合这个条件。
目前,实施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结束。相关部门正在对征集意见进行整理汇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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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百姓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