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357人!东胜这些公益性岗位要人!5月27日开始报名→
东胜的就业困难人员有福啦~
现在
东胜区设公益性岗位
招聘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57人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在各镇(街道)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统一在东胜区就业服务局窗口(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楼45、46号窗口)报名。
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详情看招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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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公益性岗位
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人民团体: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助推脱贫攻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妥善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 俊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王斌荣 东胜区纪检委驻人社系统纪检组长
郭文林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局长
成 员:
陈文忠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张 旭 东胜区纪检委驻人社系统纪检组干部
康 惠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资金办主任
赵 坤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就业局,由郭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
三、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安置对象
1.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
2.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3.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5.在东胜区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东胜区人力资源市场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7.具有东胜区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东胜区前期公益性岗位需求摸底情况和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本次公益性岗位拟聘计划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57人(其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74人,镇<街道>283人),同等条件下零就业困难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和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中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具体岗位包括:
◆ 1.社区服务性岗位,包括在街道社区从事保洁、保绿、家庭服务、社会福利等社会服务性岗位;
◆ 2.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基层社会保障协理员、治安巡逻、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理员、公路养护员等辅助性社会管理岗位;
◆ 3.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性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收发、清洁、门卫、打字等辅助性岗位。
◆ 4.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它岗位。
五、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一)宣传公布阶段
招聘方案一经审定将及时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相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将进行同步宣传公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在各镇(街道)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统一在东胜区就业服务局窗口(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楼45、46号窗口)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3.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报考岗位,并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填写《东胜区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原则上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公益性岗位,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公益性岗位的取消本次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阶段
1.初审: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复审:区就业局在用人单位初审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查证等方式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3.审定:由区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用人单位联席会议对通过复审的人员最终审查,确定拟招聘人选。
4.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由区就业局参照乡镇(街道)上述招录办法统一审核,按照各单位需求分配岗位。
(四)招聘阶段
报名终审合格人员选定后,由各单位根据各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择优录用。各用人单位将最终录用结果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岗位报名情况。
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报名条件、提交材料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其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各单位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务必做到条件客观、考核公正、过程透明。
(五)公示阶段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区就业局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各镇(街道)、用人单位也在相应公告栏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7-5125909,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送区就业局备案。
六、公益性岗位的待遇、期限及补贴方式
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方式:所有补贴资金均实行先缴后补,即由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标准发放缴纳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后,凭相关凭证按月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
七、监督及管理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通过监督和考勤等制度来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并作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函告区就业局,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创业的;
2.公益性岗位工作已满三年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
6.因岗位消失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不能继续聘用的;
7.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8.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其它法定情形不适合继续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镇(街道)、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本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区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实施、综合协调、调度,区纪委监察部门驻人社系统纪检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检查,其他用人单位按工作要求协助做好此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工作。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各用人单位、镇(街道)要深入到村(社区)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擅自扩大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区此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政策执行,接受区纪委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招聘信息及时公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适时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渠道公布,请招聘对象密切关注,对未阅、错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承担。
(五)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77-5125909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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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胜区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