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14信用记录关爱日,鄂尔多斯在行动
今天是全国第十二个“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统一社会信用建设的认识、加强对信用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实现我市所有领域的信用记录全覆盖,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第12个“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到来之际,由市发改委和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共同举办集中宣传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小编了解到了以下内容:
一、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日趋完善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开放程度不断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已被提上重要日程,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强化市场调控作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十八大以来,国家明确要求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为重点,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为此,国家层面连续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开放程度不断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已被提上重要日程,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强化市场调控作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十八大以来,国家明确要求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为重点,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为此,国家层面连续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重大文件。2018年,国家又将《信用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指导并规范信用建设工作。近期,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以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新机制。整体上来看,我国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已基本完善,相关工作已进入深度操作层面,需要我们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
二、我市认真落实各项安排部署,信用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总体要求,我市主动谋划、积极对接,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工作举措,开展了信用平台建设、数据征集、红黑名单制度建设、信用联合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市本级和各旗区信用门户网站与国家信用网站已完成一体化建设,新版“信用中国(鄂尔多斯)”上线并运行良好。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入库各类基础数据1782万条,“信用中国(鄂尔多斯)”点击量超过34万人次。二是“双公示”数据量和质量始终在全区名列前茅,各旗区、各部门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21万条,已全部推送到国家、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在全区“双公示”月度考核中连续26个月排名第一,总得分86.8分。三是各旗区、各部门已实现常态化发布“红黑名单”,已实现部门自行录入、自动归集,并与企业基本信息相匹配,为下一步落实奖惩措施奠定了基础。四是受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委托,累计查询了一是市本级和各旗区信用门户网站与国家信用网站已完成一体化建设,新版“信用中国(鄂尔多斯)”上线并运行良好。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入库各类基础数据1782万条,“信用中国(鄂尔多斯)”点击量超过34万人次。二是“双公示”数据量和质量始终在全区名列前茅,各旗区、各部门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21万条,已全部推送到国家、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在全区“双公示”月度考核中连续26个月排名第一,总得分86.8分。三是各旗区、各部门已实现常态化发布“红黑名单”,已实现部门自行录入、自动归集,并与企业基本信息相匹配,为下一步落实奖惩措施奠定了基础。四是受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委托,累计查询了全市1200多家企业信用记录,作为资金争取、行政审批、荣誉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落实惩戒制度,所有“黑名单”企业均不能参与政府采购。五是信用全链条服务已全面推开,在政务大厅设立了信用信息查询窗口,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相关服务。去年举办了10期信用修复培训,参训企业达700余家,帮助30多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三、全社会携手合作,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来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来说仍有诸多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各旗区、各部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和推进不平衡,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仍然存在统筹协调难的问题;部分行业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分类整理等基础性工作不完善,对“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工作进展缓慢;惩戒机制运用成效不明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当前,我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共享、抓应用、抓落实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红黑名单”主体信息的归集发布。信用监管的核心就是对“红名单”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对“黑名单”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这就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形成“红黑名单”,并及时推送至全市信用平台,再归集到国家信用平台。下一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守标准、严肃执法、严格形成“红黑名单”,并逐级上传信用信息平台。一是加强“红黑名单”主体信息的归集发布。信用监管的核心就是对“红名单”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对“黑名单”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这就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形成“红黑名单”,并及时推送至全市信用平台,再归集到国家信用平台。下一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守标准、严肃执法、严格形成“红黑名单”,并逐级上传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加大信用信息应用覆盖面。信用监管的核心机制是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更好的发挥大数据监管优势。目前,我市信用平台已经归集了大量的信用信息,需要各成员单位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做到信用信息“应查必查”,信用监管“无处不在”,同时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并反馈结果。由发改委将案例上报国家,以切实提高我市信用监测评分。三是强化各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用承诺是信用监管的基础和手段,目前,我市信用信息平台仅归集到144家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书》,远低于全国地级市平均水平。下一步,需要各部门从“承诺制审批”改革入手,归集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全部信用主体的承诺书,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提供依据,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四是推动信用产品的开发应用。信用产品的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推进与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商业信用信息的有效融合,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特别是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发挥贴近市场的优势,积极参与地方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征信在信用联合惩戒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信用县”创建试点工作,探索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点面结合、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借助全市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四是推动信用产品的开发应用。信用产品的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推进与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商业信用信息的有效融合,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特别是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发挥贴近市场的优势,积极参与地方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征信在信用联合惩戒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信用县”创建试点工作,探索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点面结合、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借助全市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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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金泽成
编辑:千爽
校审:郝晓琴、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