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决定自6月5日17时起启动Ⅳ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
河南启动水旱灾害应急响应
本报记者 高长岭
6月5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当天下午,该厅发出通知,决定启动Ⅳ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5月以来,全省平均降雨量37.3毫米,较多年同期均值偏少四成多,特别是5月10日至6月5日,全省平均降雨量5.5毫米,较多年同期均值偏少九成多,为有资料记录以来,同期降雨量最少的一年。同时,全省出现大范围、持续性的高温天气,河道来水不断减少,水利工程蓄水不足,土壤失墒严重,旱情持续发展,对农业生产和部分主题宣传活动生活用水造成较大影响。
依据国家发布的旱情等级标准,按照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水利厅决定自6月5日17时起启动Ⅳ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水利部门进一步落实抗旱责任,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测预报、加密会商,科学研判旱情发展趋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重点确保旱区群众饮水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什么是Ⅳ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一级,最低级别为四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Ⅳ)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Ⅳ四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来源:河南省水利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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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远 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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