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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中国公益的现代化与本土化——公益性质变迁、国家社会关系与公共事务思维

少年vim 业擎社创 2021-07-24


导语:本文是将本公众号“业擎社创”的另一篇文章《公益现代化相关原理及现象分析——从小圈子到第三部门到公共事务领域》中的理论部分拿出来,进行的重新修改,一方面是将原文中一些写得比较随意的内容做了一些语言上的组织,使之看起来更通畅,另一方面是觉得本文提到的一些认知层面基本问题,对于业界、学界和官方的同志们更好的理解公益(或公共事务)领域正在发生的一切背后的原理、以及更好的相互沟通、建立共识、合作开展工作很有意义,对于摆脱当前本领域低水平发展的现状有一些支持作用,因此修改后重发。供同志们参考。文章主体部分可能会有些不那么好读,但确保启发性,建议尽量读完,暂时看不明白也没有问题,结合现实,会理解的。



前言:前现代的公益领域需要一些认识论层面的共识

先简单描述一下混迹公益领域十多年来,我观察到的这个领域的一些现状:

1. 组织发展水平普遍不高,自我评价倒是挺不错,产品服务对社会需求的回应有效性不足,经营管理能力相当凑合,生存不易,苟活不难;2. 从业者五花八门参差不齐,能力水平、知识结构、职业背景、社会地位、意识形态形形色色,精英和冒险家、爱心人士和投机分子、失意中产和有志老中青一锅烩;3. 行业生态不健全,现代的公益产业体系隐隐约约有一些影子,但大部分时候、大部分领域、大部分区域,相关机构和从业者还是以圈子这种较为原始的结社方式在一起搞事;4. 观念层面就是个景观社会,差不多是当前中国社会的多元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标本室,虽然扯起淡来普遍找不着北,但互相扣帽子、打板子的战斗热情从来没有熄灭过;5实务层面相当悲催,环境不好的结构性制约加基础不好的自限性因素,不能说没好好做什么事,但真的没怎么把事情做好,而且与市场经济起步时有过的类似的原罪在这个领域同样普遍存在,当然,绝大部分情况下只是客观条件限制下的擦边球行为,而且池子太浅,通常也翻不起什么浪。


简单说,和任何一个发展早期的领域和行业一样,这是一个在众多生命力旺盛的机构野蛮生长支撑下的,前景不明朗,规范性不足,认知混乱,众声喧哗的原始部落联盟。太多事情从太多嘴里说出来,太多“真像”从太多的“立场”里呈现出来,云里雾里,但却连一个还算独立和完善的利益格局、沟通基础和话语体系都没有,只能从别的地方借来很多不那么合身的概念、逻辑和观念,凑合着描述这个领域的方方面面。

形成现在这种情况的原因当然很多,仅仅把现象展开来讨论就够写一本书,或者用1-2年的专栏来扯淡。不过聊这些表面上的情况没有意思,这个领域不缺口水沫子,作为一个自己感觉还有点研究和工作基础的有志青年,这篇文章,我想重点讨论:如果想要摆脱上述这些“传统公益”面临的问题,进入现代化的、可持续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在社会、经济、政治和认识层面,我们应该打下什么样的知识基础。

以下,我将试着从认识论的层面,就公益领域的现代化和本土化涉及的一些基本问题,提供一些观察和思考,比如:公益性质及文化的历史变迁、公益与国家社会的关系、第三部门与公共事务领域等一些基本概念的有效理解。相关论述基于基于多年来对于业界实务和相关社科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对于在认知层面,破除传统公益观念对实践和创新的束缚,应该会有一些帮助。同时,考虑到相关论述可能难免偏理论和抽象,也会在每一部分的最后,结合现实工作和需求,基于该部分的逻辑分析,提出一些具体的工作方面的建议。供同志们参考。

中国公益的现代化与本土化——公益性质变迁、国家社会关系与公共事务思维

1.公益领域的良性发展,需要基于社会功能、结构、观念三方面的正当性集合——MBA、MPA和党校的课都值得去学学

首先,我们必须理解:公益没法是一个圈子。它的公共属性和再分配属性决定了,公益自身缺少完备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正当性(直白点说就是公益服务的受益人普遍购买力不足,公益组织赚的没有花的多,自身财务没法平衡,雷锋和特蕾莎也是要吃饭的),于是,它需要建立更加复杂的营收模式、跨部门协作体系和价值集合才能实现自身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公益只能是宏观社会、经济、政治的一部分,所有的微观层面的工作都是从中衍生出来的,并且需要公益主体的业务、组织和财务,与上游的政府、企业或者其它公益资方实现中观层面的衔接,才能获得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进而才能更有效地帮助它希望帮助的对象和解决(改进)它希望解决(改进)的社会议题,实现其在观念层面追求的“善”、“道德”或者“正当性”。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认识到,公益价值和慈善文化是基于特定时代和区域的社会基础的,属于其社会功能结构正当性基础上的观念正当性叙事。结合现实表述就是:传统公益以道德伦理为核心主张的公益价值观,其功能性基础是前现代的传统农业社会中,社会主体(结社和个人)对于其它因为各种原因脱离社会生活安全边界的社会主体的救助机制;而现代公益的正当性源于专业效用,它立足于大分工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性基础在于公益性社会需求的有效供给,以及其所依存的社会在结构上对这种公益事业和主体的有效纳入。

你可以这么理解,现代公益的相关工作内容及其从业者,是现代市民社会的一部分,其社会价值的产出与相关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分配是一个整体。而不像在传统农业社会,社会经济的生产生活关系在小农经济的农业生产的单位体系内自循环(典型如家族制农业结社),而公益外在于这个体系,是一种补充性的社会保障机制。——因此,我们必须基于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和运作基础,再来讨论观念层面上,伦理道德应该怎么建构,而不是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里,简单的照搬前一个时代、或者另一个地区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

延伸讨论:道德标榜很重要,在这个机制跟不上发展的失序的时代,道德自律尤其重要,它是这个社会正当性的基础之一。但一个维度的正当性,并不意味着它和另一些维度的正当性必须矛盾,而是它们的集合共同构成一个社会现象的合法性。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同时道德的价值追求,不应该是反公益现代化的理由。相反,过度的道德主张,客观上是在提高公益的门槛,异化公益精神与我们现实生活的关系,是一种将公益和慈善从现代社会的结构功能体系中剥离的做法。对于其所主张的“善”的实现事实上起到的是反作用。绝大部分普通人会因此将公益慈善与“圣贤”或者某种程度的富足相联系,强调“达则兼济天下”,同时告诉自己还“穷”着,而将自身置身事外,而不是提高和践行相应的道德标准。

请相信我,不管你们的愿望有多美好,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和客观的社会。真诚地希望追求慈善精神和利它主义的同仁们,能更多的考虑一下客观的社会现实,让公益的观念维度与结构功能维度更科学的结合,使之相互弼益。否则,我们肉眼可见的“公益”和“慈善”,除了成为大量“公益人”艰难讨生活的糟心行业外,最主要的作用可能只是成为有产阶级、精英阶层获得体验价值、观念价值和社会资本交易的工具,而不是人皆为尧舜、天下大同这种美好的愿景。



基于上述分析,在实务工作层面,为了公益行业更好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国家社会,需要它变得更“正常”和“普通”一些,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不用太多的道德标榜,社会和相关方面仍然认为它是有存在价值和值得合作的。这包括在三个层面同步开展工作:
  • 在微观层面,公益产品和服务要符合真实的社会需求,提供功能意义上的正当性;

  • 同时通过适当的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有效的开展前述业务,在中观层面接进这个社会的现有的价值体系和工作体系,获得结构意义上的正当性;

  • 同时还需要在宏观层面和抽象意义上,与广义的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过程相契合,并通过适当的意识形态解读,使其自然的在国家社会的生态系统中被接纳和流动起来。

为达到上述这种比较理想的效果,MBA的知识最好去学一点,MPA的知识最好也去学一点,党校最好也能混进去听点大道理,这样,才能同时把事情做好、把关系处好、把故事讲好。

补充说明:以上讨论并不特别强调或者否定某种价值观和行为模式,而是希望大家学会用系统论和社会科学的一般逻辑,更全面的重新理解社会现实及其客观过程。

2.国家社会同构——关注社会议题发展的同时,必须关注国家政策走向

公益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还离不开一个非常核心也非常搞的问题:公益行业通常被视为一种社会事业和社会组织,它和政府或者国家的关系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

说这个问题核心,是因为在中国做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往前多走两步就会和政府碰到,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千丝万缕、百转千回;说它搞,是根据“正统”的“社会科学”理论,社会和国家的关系似乎应该是凯撒的归凯撒、罗马的归罗马,政府、市场、社会应该各有各的地盘,平等且各司其职,但一方面社会组织普遍没钱,普遍指着政府购买养活自己、或者指着政府提供各种资源,另一方面政府似乎钱给得不多,但什么都想管,身段还挺高,让社会组织感觉很不爽。

前面这些情况背后的东西如果要说清楚,涉及多个学科的交叉范畴,没个几堂大课或者若干遍论文是讲不清楚的。这不是一篇公众号文章应该干的活,以下主要提供一个粗线条的分析框架帮助理解。

首先,需要在认知上,我们先把“政府”和“国家”两个概念分开,同时要把“国家”和“社会”两个概念融合。简单说就是:与西方大社会小政府、政府受托形成并提供有限的公共品、国家是想像的共同体的情况不同,中国存在一个与国家同构的组织主体“党”,它通过一个有着“全能政府”历史传承的“大”政府以及其它国家工作体系提供社会所需的公共品。(注意:“党”“共产党”“政党”通常指的不是同一个逻辑对象;“党”所指代的是“国家”,而“国家”往往和所谓的大政府等义,而前面所说的“‘大’政府”其实指的是狭义的“小政府”,不是绕你们,不同理论框架下,这些概念本来容易在不同的逻辑范畴内短路)。

关于政府和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传统的叙事主要基于西方世界的实践,这一部分我就不多说了,可能很多同志对于西方社会怎么运作、政党怎么通过选举执政,又怎么通过法律实现公正,比对自己的国家还要了解,乃至习以为常、奉若圭臬。我就补充说明一下,先放下“应该”如何的执念,在现实的世界里,中国的国家治理结构和过程是怎么样的:

1.首先,在中国,“党”这个概念指得不是西方政党所谓的“部分(part)”,而是“总体(total)”,是国家这个抽像存在的组织化呈现——强调:在中国,“国家”对应组织主体不是政府,而是“党”,“党”代表总体性的国家,而“政府”只是这个国家中承担公共管理和部分公共服务职能的功能性主体。

2. 然后,“党”在中国通过“Build”的组织过程和“Develop”的发展过程,将社会议题、公共产品、经济过程、权利关系进行整体纳入和调节,并通过相应的治理过程,形成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和服务、以及相应的体制机制

3. 继而通过政府的行政过程,和事业单位、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的营业过程加以实现,并辅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纳入和调节过程——从而实现了国家和社会,在价值指向、工作内容、有效产出、运行秩序、制度安排上的同构,并最终体现为一种动态、持续且稳定的拓扑结构。

补充说明:前面所说的党对于公共事务的组织过程和发展过程,用一个更常见的概念表述就是“党建”,在中国,党建的本质事实上是国家建设,是一个国家社会的组织化过程和治理过程,也就是说党建的目标是为了让国家社会更有效、更规范、更正义,或者说:让这个国家社会更有正当性。这意味着大量的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公共品需要提供,并且配套着国家层面的组织化动员。

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关注的各种社会需求和社会议题,大概率已经通过国家的治理过程,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体现为了相对应的公共政策、公共产品以及制度安排,其在目标实现和价值标榜上,与民间推动的公益事业和慈善文化,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不同方面基于不同的视角和逻辑,对不同社会需求和社会议题设定了不同优先级,以及对于实现这些目标的路径和方法的差异,再就是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对开展这些工作,有没有足够能力和想法,以及最终落实得怎么样。



落到实务层面,考虑到事实上国家(或者广义政府)在公共事业的优先级的定义上、以及公共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的主导地位,以及政府(及其它国有单位)在业务安排和管理上的全能传统和强势地位。自然的结果就是,当你想在公益领域做一些事情时,不管你的目标和动机是什么,只要你真的想做,那么你大概率是要与政府有一定的接触以及合作。

如果你更关注的是社会价值和好的结果,而不是意识形态的话,我们完全可以积极地、建设性的利用这一现实情况,让国家和政府在你的公益事业和社会目标的实现中,发挥杠杆作用——过程也差不多成套路了(商界长年这么玩):

  1. 先弄清楚国家(或者地方)在社会领域制订的总体发展规划(新闻联播、党报和各种会议报告和两办文件里都有)

  2. 然后从相关文件中和政府工作报告里找到政策依据,

  3. 熟悉相关部门的运作机制,基于他们习惯的话语系统、工作流程和成果产出进行沟通和开展合作,

  4. 并学会用“正确”的语言和逻辑,对工作过程和成果进行解读和呈现,事情可能会比你想像的“好”要更加“好”一些

当然,以上过程如果你有相应的社会资本(或者说关系),那么,前面的过程会更顺利一些。

补充说明:以上内容,请将其视为一个基础社会学逻辑上的分析,而不要当成一个政治学意义上的叙事,同时请将其中的用语尽量中性化的理解。本文主要关注功能性叙事,对意识形态上的是非对错没有兴趣。

3.从第三部门到公共事务领域——有效的公益事业和公共管理需要跨部门的思维格局和领导力

最后谈谈认识论层面的一些东西,主要讨论我们基于中国国家社会的客观情况,我们如何才能有效的定义和表述广义公益,包括各类公益事业、相关的工作主体以及相关概念。

明确地说:“第三部门”这个概念在逻辑和事实层面都不适用于中国的国情和社会现实。“第三部门”是一个结社中心基础上,自由主义视角下的分类范畴。当莱维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提出这个填空概念时,只界定了它不是什么,而没有界定它是什么(当然,他可能也并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了,这个临时的兜底概念就这么一直被广泛和主流地使用着,而没有一个更适合的界定概念能替代它)。

个人观点:长期用“非”概念在描述“真”现象,在研究和实践意义上都是一种懒惰和不负责任。在公共价值优先、社会主体被强组织化、国家社会同构的现实基础上,“第三部门”这个借来的概念,对于中国相关领域的经验事实,在理论分析中不具备充分展开的逻辑基础;而在实践中,其指代的相关对象(公益事业以及社会组织),在其结构和功能意义上更多的是国家社会系统的组织化延伸和功能性配套,是复杂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无法涵盖政府和市场部门中的类似工作内容及组织主体——总体来说,概念和对象的适配性不强,如果想把中国的这个领域(公益、第三部分或者公共事务)讲清楚,对应的,在观念层面也需要有对应的概念和逻辑阐述。

基于前面“公益的现代化”和“国家社会同构”的逻辑分析,如果我们能够进一步将这种基础上,国家主体和社会主体关系理解为一种功能、结构和观念上的稳态社会程序和协作系统,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同一个范畴内,将国家主体承载的公共事业和公共管理,与社会承载的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理解为同一程序性对象基于不同的主体认知和话语体系的差异化表述。也就是说,它们不止是在共同的叙事场域中讨论着相同的焦点议题,而是它们本身就是同一件事情、同一个叙事对象,只不过一方面是公共视角的社会科学叙事,另一方面是主体视角的组织科学叙事。

进而,如果我们将“政府”与“国家”概念分开,视为一种组织主体,将其公共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视为一种面向社会开展相关工作的“公共事务”,并与企业在管理学意义上的企业“公共事务”、以及社会组织本身面向社会和公众等对象提供的公益事业,进行范畴上的归并和进行一般化的概念抽象,我们完全可以用“公共事务”来统称广义公益事业,并用“公共事务领域”这个“是概念”替代“第三部门”这个“非概念”,用于指代整个国家社会体系中所有公益事业(公共产品)及其工作主体(组织主体)以及相关体系的全集合。这种表述,不限于中国这种强组织化的集体主义社会,也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多元主义基础上的自由主义社会。



前面的抽象表述,如果在实践上运用到业界和政府的实务工作中,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公共事务部门(CSR部门、企业基金会、党群部门等)、党政群团部门,在设计公共产品、制订公益战略(或公共政策)时,需要有组织视野之外全局观和系统思维。

  1. 首先,要将整个公益产品、业务实施和工作体系视为一个整体系统

  2. 其次,要充分理解组织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工作目标、利益诉求、体制机制、话语系统等等

  3. 接着,在一个更一般性(或有格局)的层面上运筹帷幄、开展工作,更容易建构起一种良好的工作体系,以及提升综合竞争力

——这也是向较高层的公益管理者和领导干部,问到相关领导者和负责人需要的职业能力素质时,通常“协调各方的能力”要高于“专业化”的原因,公共事务(公益)领域,专业是基础,而社会资本的管理能力,则确认了专业到底能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这也是公共事务领域,高级经理人(干部)和社会企业家(领导)必备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基础。

补充说明:再次强调,以上讨论请尽量先去除意识形态来看,这里面不存在观念意义上的“好或者坏”“对或者错”,只讨论基础社会科学原理和社会工作逻辑。

小结与延伸讨论:公益基建与行业赋能——公益行业的赋能同时指向专业能力、经营模式、产业生态的完备性

前面花了大量的篇幅梳理公共事务领域(或者说公益领域)的一些基本性的认知,很粗略,但不准备再做进一步展开了,我们搞理论,不是为了理论而理论,或者单纯满足智力上的乐趣,终究还是要服务于现实的,文章的最后,准备基于前面的分析,讨论一下公共事务领域(公益领域)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基础建设和行业赋能。

如果接受前面讨论的观点和分析,那么,我们应该可以理解:

公益事业及其相关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是立足于其所存在的社会的,是相关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客观中间产物。所谓的现代公益刚源于所谓“现代化”的社会大分工、经济大循环、政治大治理,属于广义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其公益业务(产品/服务)则是广义公共品的一部分,其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尊重一般性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并在经济体系中基于市场过程完成整个经济循环,同时符合国家的广义治理过程和治理秩序。

以上描述与道德或者意识形态无关,只是一个客观社会运行过程,请先不带立场的接受这个客观事实。在上述社会客观进程中,如果公益事业需要有效,其工作体系需要可持续,需要同时包括主体性赋能和结构性赋能两个层面的内容:

  1. 在主体层面:公益从业者的主体赋能,应当实现社会公共意识、经营管理能力和公共协调能力平衡发展。
    当前官方和业界对从业者能力的强调,较多集中在价值观/意识形态、业务执行能力、管理的规范性等事务/业务层面,这是一种缺少问题意识的架空的赋能思维,对于行业和组织生命周期发展所需的当前和中长期的能力需求其实都是一种错配。
    公益领域作为一个早期的现代公共产业,其公益事业及相关组织的发展,不但需要提供有效社会产品的能力,更需要能有效融入现在的资源配置、价值评伦和工作体系的能力,这时候最需要的不是执行层面的能力(甚至不是简单的管理层面的问题),而更多的是对广义资本进行连接和调配的能力。
    这需要的是类似企业家的复合型人才,他们需要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除了组织内部管理和业务实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对外部资源和生态的整合,这需要在系统性的增加工商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之外,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相关知识和能力也需要系统性的强化,同时,可以适当考虑其对于社会科学一般性原理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延伸阅读:《公益战略制订——自我赋能、结构赋权与生态体系构建》
  2. 在结构层面:公益主体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还需要行业公共品的支持,行业基础和产业政策很重要

    公益组织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外部环境,和业界以及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比如公益方向的资金供给、制度供给、人才供给、产业生态、产业政策、参政议政、文化倡导等。

    这些东西严格来说不算赋能,而是赋权,但这些社会结构性因素,是社会主体有效和可持续的条件依托,也属于广义的赋能。这一部分工作,目标在业界主要被称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官方则主要体现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虽然这些年各方面都一直在努力,但由于基础实在太差,体系实在太老派,进展并不理想——官方民间都这样。主要还是在认知层面过分经验化和表面化,缺少系统性思维和发展思维,破除观念和格局上的束缚,建立共识和大生态共建非常重要。

    延伸阅读:《公益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视角(上)》《公益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视角(下)》

补充说明:如果考虑到与公益产业上游的有效衔接和中短期的迫切需求,从企业、政府、以及精英阶层家族成员中招募有社会意识和专业素质的人员,然后针对性的支持,可能比从业界从业者中培养会是一段时间内更优的选择。

后续:公益的现代化和本土化,是历史经验,也是意识形态,但只有着眼未来、去意识形态,事情才能向前走

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标是希望为公共事务领域(公益领域)从事实务、研究或者管理的同志们,能把事做到一起、话说到一起、力使到一起,共同建设现代化的公益事业和体系,提供一些社会、经济、政治和认识论方面知识基础。

但是,我也清楚现代化是历史经验和相关意识形态的总和,讨论相关问题不可避免的会在观念层面进行讨论和分析,这么做很大程度上会让一些很有想法、但基本观念和立场不同的同志们有想法,大概率还会有一些说法,一定程度上可能还会有一定的做法——但我觉得,不管如何,有些话还是值得说的。

首先,作为一个社会人,我知道这么一个道理:永远不要试图说服或者改变任何一个成年人;同时,这个领域别的方方面面可能多多少少都缺,但同志们的自我意识是绝对不缺的,不同的职业背景、学科背景、阶层背景和意识形态,要能把事情说到一起也不容易,更不用谈达成什么共识了。但是,如果连话都说不到一起,还怎么人生路上手牵手,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呢。我相信业内的朋友在大v带小v,大手拉小手,拉个圈子,建个山头,小块吃肉小碗喝酒之外,应该是有更高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追求的,比如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比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比如让自己和小伙伴们在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同时也能有个体面的中产阶级生活啥的……

为了达成上述这些个美好的目标,业界同仁可能迫切地需要提高层次、加深认识、凝聚共识,把握形势,共同为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可持续的、与主流社会经济体系能有效衔接的现代公益体系而努力——这需要许多的基础设施层面的建设要做,包括厘清一些基本面上的问题,理解一些基本的客观事实,以及社会科学和形式科学的理论知识等等。

以上,是我尝试为此做的一些小小的贡献,不保证立场客观、不保证逻辑严谨、不保证结论正确,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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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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