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调控
日前,德州市工商局制定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围绕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领域存在的违法广告、消费侵权、不正当竞争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
每个县市区局
至少查办 4 起有影响的典型案例
调控房地产市场
德州再出实招!
房地产市场调控
日前,德州市工商局制定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围绕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领域存在的违法广告、消费侵权、不正当竞争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
每个县市区局
至少查办 4 起有影响的典型案例
01
印发之日起,分批进行。
02
《通知》要求,针对广告、制式合同、不正当竞争三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整治。
一、房地产市场广告违法行为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1.“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主要包括:房地产项目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房源信息不真实、捂盘惜售的;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含有变相融资及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虚假、夸大内容的;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含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的。
2.“尚不具备销售条件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主要包括:未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项目建设许可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预售销售许可证明而进行广告宣传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等名目发布广告的。
3.“含有不良用语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主要包括:广告内容不符合社会良好风尚要求,含有“炫富”、宣扬享乐主义、封建等级观念、崇洋媚外、封建迷信等不良文化内容的;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用语不清晰、不准确的,用字不规范、不标准的。
4.“其它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房地产广告”。主要包括:含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中的楼盘位置示意图标示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房地产广告在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进行宣传时,未在广告中注明的;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不表明出处的;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等。
二、房地产企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必须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于制式合同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责任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开发企业非法免除因自身过错导致的赔偿责任、质量保证责任、违约责任等。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开发企业要求消费者承担不合理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本该由开发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等。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开发企业非法剥夺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三、房地产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房地产企业从事房地产经营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自身信息和资源等优势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通讯、安检、消防、质监、供电、供水、供气等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公用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商业贿赂、强制交易及限制竞争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采取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折扣、谎称降价或者暗示将要提价等手段,诱导购房者与其交易的行为;
3.房屋评估、抵押等业务中的商业贿赂、滥收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采取虚假宣传从事房地产销售的行为;
5.违规有奖销售的行为;
6.违反消费者意愿,利用交房、代办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等机会强行搭售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03
此次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自纠和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现场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局做法,组建专门执法队伍,并务求实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局至少查办 4 起有影响的典型案例。
自活动开展起,各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周五前将本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工商局。
编辑|高红岩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