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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虹:我国很多基金会做的是慈善而不是公益!

善达网
2024-08-25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CFF2008 Author 郭虹


导语:


本文是2018年,虹女士在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举办的一次闭门思想会上的发言。郭虹女士时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云公益发展促进会会长成都农禾之家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


有着社会学学者、政府顾问、公益人三重身份的郭虹女士,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现状和发展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她在演讲中表示,“做公益跟做慈善是不一样的,公益是一种现代理念,是一种权利意识、性别意识,是一个基于公共利益的公民行为,这是和慈善最大的不同。”


“我们现在很多基金会实际上做的是慈善而不是公益。”郭虹女士的这个结论,在今天看来,仍不过时。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开始构建中国式的现代化慈善,但显然很多基金会的理念并没有转变过来,这可以从他们开展的扶贫济困类的项目可以一窥端倪。


今天,我们重新转载此文,希望能引发更多基金会的反思,“智者顺时而谋,愚者逆理而动”,期待基金会行业涌现出更多的智者。


郭虹

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云公益发展促进会会长,成都农禾之家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郭虹,我有三个身份,第一个身份是社会学学者,研究方向是城乡社区发展。1999至2008年研究农民工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对我影响最深的就是“两个意识”,权利意识和性别意识。‌‌2008年,我的国家课题结束,十年的研究得出结论:农民工必须市民化,而说到底就是一个公民权利问题。我的研究方向转而开始做公民社会研究,专业方向是公民教育。


我始终倡导公民教育,因此我把它作为自己的研究内容,也作为努力的方向,我觉得在公民社会里它需要两方面,第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设,第二方面是自下而上的能力建设。如果没有能力建设,光有制度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这种文化的改造、教化育人,公民是不可能产生的。‌‌目前我作为学者的身份已经退休了。


第二个身份是在社会建设方面作为政府的顾问。大概是从2000年开始,成都市作为最早的民政部试点城乡居改社,我因为是城乡社区发展方面的学者,就被聘为顾问,参与到居改社的过程中。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入到了政府的‌‌社会建设的行业里。


第三个身份,我是一个公益人。2008年四川发生地震,我们成立了512服务中心,为来抗震救灾的伙伴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在这个过程中也接触到了很多社会组织。2012年,成都的社会组织开始有一个大发展,我也被邀请担任很多社会组织的理事。


非常感谢基金会论坛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来做分享,我的分享角度可能跟大家不大一样,我的题目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社会组织”,是站在政府的角度,他们怎么来看社会组织。



首先有一个背景前提,改革开放40年到现在,这绝对是一个新时代,新时代的最重要标志就是主要矛盾转变。而在这个主要矛盾转变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十九大‌再次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这句话,作为社会需求提出来,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一个概念。中共十八大时提出来改革开放的总目标,跟40年前已经完全不一样,40年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是十八大特别提出来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制度‌‌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是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在内的国家制度的集合。

“国家治理”强调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多元主体,政府、市场、社会等多种治理机制的共治、共建、共享。
“国家治理”强调“增进公共利益”与“维护公共秩序”同等重要。

作为政府,最主要的功能是良性运行,是保证公共秩序,所以他要养军队,养警察,要法律。但是现代国家,‌‌除了维护公共秩序以外,还要增进公共利益,这点已经被作为政府的职能,而实现这两个目的的能力就叫做治理能力,这是一个大背景。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提到了社会治理。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有关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对社会组织而言:是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处置中的主动介入态度和自主行为。对社会管理层而言:是赋权予社会组织,让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责,并形成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我们看到,当前社会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其实就是利益协调问题,‌‌也是社会管理,社会建设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这里还提到一点叫“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站在社会学的角度来讲,这体现了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导致利益主体多元化,这个是一个最重要的基本认识。



我们讲企业代表市场,政府代表公权力,那谁能够代表社会?经过“512”我们真正看到谁能代表社会,它的一个代表就社会组织协同什么公共事务,‌‌像地震救灾、像扶贫、像环保,凡是涉及到公共类的事物,这都是他可以去协同的,怎么样协同,就像“512”的时候我们提出来的“有序参与,有效服务”。

二、改革开放与基金会的发展,“行政导向”严重

谈到增量的问题,我觉得新社区新社群才是这几年来最大的增量,而且这个社群是以联谊型这样的民间类的组织组织起来的。比如说我前天接待的一拨小伙伴,来自全国各地,有高校的,也有不是高校的,因为大家在网上讨论对公益很感兴趣,就一起到成都来看一看成都的公益环境到底是怎样的。他们没有组织也没有注册,就是网上的一个社群,大家在一起经常交流,而我觉得这才是中国特别有希望的草根力量。这是我自己的一个不一定完全准确的分析‌‌。
我们是在基金会支持下成长起来的,我们说基金会的出现,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没有改革开放,老百姓手里没钱,想捐也捐不出来。就中国的经济管理体制也好,政治管理体制也好,社会管理体制也好,发展的每一步也都是跟基金会相关。
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人身依附关系还不能解决,每个人都还是单位人,不可能有单独的个人。没有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我们没有这个权利进入到公共事务当中去,所以,基金会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也预示着社会的改革和进步的进程,这是我自己对基金会的一个理解。



就基金会的总的特点来说,引用王名老师的一个说法:


 ·  自上而下零散规模

 ·  零散聚财为主

 ·  项目主导

 ·  公益导向


我自己是非常不赞成最后一条,就我对公益基金会的了解,‌‌ ‌‌除了极少数是有所谓“公民理念”的公益基金会以外,全国的6000多家基金会绝大多数都是以行政为导向。所以这是它的一个总体特点,面临挑战,政府的管控也越来越严。
从民间来讲,‌‌现在对基金会的意见特别大,成都市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是成都市乃至四川省第一个社区发展基金会。同时这也是一个国企拿了800万来成立,政府来运作的基金会,所以我们基金会现在就面临着这个问题:

到底你要去做什么?是按照政府的要求管控来做,还是真正发挥社区基金的作用?

这里要做很多的博弈,也要做很多的探索,也可能也要做一些妥协。

三、“公共性”“普惠性”:基金会的发展趋势

我想,基金会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如何加强其“公共性”和“普惠性”。“公共性”或者“公共意识”这个概念是中国非常缺乏的,特别是我们这一代人,包括70后80后也有这个问题,可能90后好一点(我们从小受到非常严格的集体主义教育)。‌‌
我们往往把“集体意识”等同于“公共意识”,这是错误的。在集体意识里,实际上完全没有个人、没有私权。而公共意识是基于私权而讲的共同的利益,在这一点上,这种公共性刚好是基金会特别缺乏的,尤其是在政府背景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基金会。它叫社区基金会,它怎么去体现出公共性?‌‌要从它的宗旨、使命、资助方向、运作形式,包括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去思考怎样体现出公共性和普惠性。‌‌社区怎样让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受益?这个是我自己所在基金会的一个挑战。


四、公民教育靠社区,社区发展靠社会组织

就是社会组织而言,从国家层面来讲,中共十八、十九大的政治报告里非常明确的提出来,“它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一种认可。《慈善法》的颁布使得社会力量、民间力量合法化,承认了他们的合法地位,就是承认了公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公共事务当中可以参与。报告也提到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公民教育需要自下而上来做。自下而上去要靠什么?就要靠社区组织,这一方面十九大实际上是给了我们一个空间。

以成都的经验为例。三年前在成都开始跟政府一起做社区营造,跟过去政府购买服务最大的不同在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到社区里去,不是去提供服务,‌‌而是去培育社区自组织。‌‌它的检查目标就是看这个项目培育出了多少社区自组织。‌‌这个社区自组织中有什么样的自组织,娱乐性的、联谊性的、支持性的、自愿性的,还是互助性的、经营型的,社会企业等等都没有关系。
为什么呢?‌‌就在于“无组织、无公民”,公民都是组织起来的。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后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即碎片化。而这样的碎片化实际上谁都不满意,居民自己也不满意,大家都觉得有种无力感,为什么会无力感?因为他是一个人,他需要依靠一个能够发声的集体。所以,我觉得在这一方面,‌‌公民教育一定要从组织开始,那这个组织是谁?就是我们的社区组织。
在社区组织的建设这方面,成都市在2012年做“基层社会管理”的时候,有一个原则叫“还权、赋能、归位”。‌‌“还权”是讲的社区自治,“权”是政府要把社区自治权还给社区,要把居民自治权还给居民。自治权是什么?分解下来就是四个权利:知情、参与、决策、监督。别的权利都好说,决策权,他决策什么?怎么来决策?‌‌没有可决策的东西。

成都市做了第二件:赋能,怎么赋能?每个社区有一个“公共服务资金”,资金的使用是由居民来讨论、决策、投票。所以用“公共服务资金”这样一个载体,使居民能够参与对社区的公共事务的意见。怎么样才能够真正来动员居民来参与,只有靠社会组织,成都市也是最早做所谓“三社联动”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即“三社联动”。

五、公益与慈善的区别

社会组织是公民有序参与的一个平台和途径,而公益组织在这当中起的作用又更加不一样。所以,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公益组织。我们认为慈善和公益是不一样的。从公民参与社会建设的角度,公益组织‌‌是一个主力军,但并不是所有公益组织都具有公民理念。



公益组织应该有它的特征,也就是价值取向,比如说政府追求权利,企业追求财富,那么作为社会组织追求的就是民主的、多元化的价值观,各种各样的价值观都可以成立公益组织。这样的价值观和理念的传播,也使得成都的公益发展比起其他地方来讲,让我们自己感到一点成就而不至于那么压抑,不至于那么悲观。所以我觉得价值观取向是非常重要的。
从工作上来讲,公益组织要倡导的不仅仅是自己行动、服务,‌‌还有一个要倡导的是参与式的工作方法,这也是公益组织发展特别快的原因。成都的社会组织最近这五年翻了一番,从5000多家发展到约1万家。
在社会组织的发展方面,政府也加强了教育。成都市有三个党校,区级党校已经改为两个牌子,比如锦江区党校,也叫社会组织学院,通过这样的形式推广参与式工作方法在内的一些社会发展理念,也在做专业化的服务。



最后,我还想强调一下,特别是对于基金会:我们现在很多基金会实际上做的是慈善而不是公益。做公益跟做慈善是不一样的,公益是一种现代理念,是一种权利意识、性别意识,是一个基于公共利益的公民行为,这是和慈善最大的不同。
做公益,我们强调尊重私权,维护公利。尊重私权,这个在当前中国社会最缺乏。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治理的社会。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需要:公平制度——深化体制改革、公正法律——法制建设、公民主体——社会建设,这个工作不能少了社会组织!
我的分享是站在政府的角度,社会组织是需要的,因为目前我们的教育部门不能承担公民教育的任务,‌‌也不可能承担公民教育的任务,那这个任务谁来承担?我觉得在目前来说,公民教育只有从社会组织开始。
好,这是我的分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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