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虹:我国很多基金会做的是慈善而不是公益!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CFF2008 Author 郭虹
导语:
本文是2018年,郭虹女士在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举办的一次闭门思想会上的发言。郭虹女士时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云公益发展促进会会长、成都农禾之家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
有着社会学学者、政府顾问、公益人三重身份的郭虹女士,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现状和发展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她在演讲中表示,“做公益跟做慈善是不一样的,公益是一种现代理念,是一种权利意识、性别意识,是一个基于公共利益的公民行为,这是和慈善最大的不同。”
“我们现在很多基金会实际上做的是慈善而不是公益。”郭虹女士的这个结论,在今天看来,仍不过时。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开始构建中国式的现代化慈善,但显然很多基金会的理念并没有转变过来,这可以从他们开展的扶贫济困类的项目可以一窥端倪。
今天,我们重新转载此文,希望能引发更多基金会的反思,“智者顺时而谋,愚者逆理而动”,期待基金会行业涌现出更多的智者。
郭虹
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云公益发展促进会会长,成都农禾之家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郭虹,我有三个身份,第一个身份是社会学学者,研究方向是城乡社区发展。1999至2008年研究农民工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对我影响最深的就是“两个意识”,权利意识和性别意识。2008年,我的国家课题结束,十年的研究得出结论:农民工必须市民化,而说到底就是一个公民权利问题。我的研究方向转而开始做公民社会研究,专业方向是公民教育。
我始终倡导公民教育,因此我把它作为自己的研究内容,也作为努力的方向,我觉得在公民社会里它需要两方面,第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设,第二方面是自下而上的能力建设。如果没有能力建设,光有制度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这种文化的改造、教化育人,公民是不可能产生的。目前我作为学者的身份已经退休了。
第二个身份是在社会建设方面作为政府的顾问。大概是从2000年开始,成都市作为最早的民政部试点城乡居改社,我因为是城乡社区发展方面的学者,就被聘为顾问,参与到居改社的过程中。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入到了政府的社会建设的行业里。
第三个身份,我是一个公益人。2008年四川发生地震,我们成立了512服务中心,为来抗震救灾的伙伴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在这个过程中也接触到了很多社会组织。2012年,成都的社会组织开始有一个大发展,我也被邀请担任很多社会组织的理事。
非常感谢基金会论坛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来做分享,我的分享角度可能跟大家不大一样,我的题目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社会组织”,是站在政府的角度,他们怎么来看社会组织。
“国家治理”强调“增进公共利益”与“维护公共秩序”同等重要。
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我们是在基金会支持下成长起来的,我们说基金会的出现,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没有改革开放,老百姓手里没钱,想捐也捐不出来。就中国的经济管理体制也好,政治管理体制也好,社会管理体制也好,发展的每一步也都是跟基金会相关。
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人身依附关系还不能解决,每个人都还是单位人,不可能有单独的个人。没有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我们没有这个权利进入到公共事务当中去,所以,基金会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也预示着社会的改革和进步的进程,这是我自己对基金会的一个理解。
就基金会的总的特点来说,引用王名老师的一个说法:
· 自上而下零散规模
· 零散聚财为主
· 项目主导
· 公益导向
从民间来讲,现在对基金会的意见特别大,成都市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是成都市乃至四川省第一个社区发展基金会。同时这也是一个国企拿了800万来成立,政府来运作的基金会,所以我们基金会现在就面临着这个问题:
我们往往把“集体意识”等同于“公共意识”,这是错误的。在集体意识里,实际上完全没有个人、没有私权。而公共意识是基于私权而讲的共同的利益,在这一点上,这种公共性刚好是基金会特别缺乏的,尤其是在政府背景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基金会。它叫社区基金会,它怎么去体现出公共性?要从它的宗旨、使命、资助方向、运作形式,包括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去思考怎样体现出公共性和普惠性。社区怎样让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受益?这个是我自己所在基金会的一个挑战。
为什么呢?就在于“无组织、无公民”,公民都是组织起来的。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后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即碎片化。而这样的碎片化实际上谁都不满意,居民自己也不满意,大家都觉得有种无力感,为什么会无力感?因为他是一个人,他需要依靠一个能够发声的集体。所以,我觉得在这一方面,公民教育一定要从组织开始,那这个组织是谁?就是我们的社区组织。
在社区组织的建设这方面,成都市在2012年做“基层社会管理”的时候,有一个原则叫“还权、赋能、归位”。“还权”是讲的社区自治,“权”是政府要把社区自治权还给社区,要把居民自治权还给居民。自治权是什么?分解下来就是四个权利:知情、参与、决策、监督。别的权利都好说,决策权,他决策什么?怎么来决策?没有可决策的东西。
成都市做了第二件:赋能,怎么赋能?每个社区有一个“公共服务资金”,资金的使用是由居民来讨论、决策、投票。所以用“公共服务资金”这样一个载体,使居民能够参与对社区的公共事务的意见。怎么样才能够真正来动员居民来参与,只有靠社会组织,成都市也是最早做所谓“三社联动”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即“三社联动”。
从工作上来讲,公益组织要倡导的不仅仅是自己行动、服务,还有一个要倡导的是参与式的工作方法,这也是公益组织发展特别快的原因。成都的社会组织最近这五年翻了一番,从5000多家发展到约1万家。
在社会组织的发展方面,政府也加强了教育。成都市有三个党校,区级党校已经改为两个牌子,比如锦江区党校,也叫社会组织学院,通过这样的形式推广参与式工作方法在内的一些社会发展理念,也在做专业化的服务。
做公益,我们强调尊重私权,维护公利。尊重私权,这个在当前中国社会最缺乏。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治理的社会。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需要:公平制度——深化体制改革、公正法律——法制建设、公民主体——社会建设,这个工作不能少了社会组织!
我的分享是站在政府的角度,社会组织是需要的,因为目前我们的教育部门不能承担公民教育的任务,也不可能承担公民教育的任务,那这个任务谁来承担?我觉得在目前来说,公民教育只有从社会组织开始。
好,这是我的分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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