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征稿函
为繁荣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后事业,自2012年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同设立《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以下简称《文库》),每年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出版博士后成果。现面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及广大博士后,征集代表博士后研究人员最高学术水平的相关学术著作。
凡入选成果,将由《文库》主办方予以全额资助出版;入选者同时获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省部级)颁发的“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证书。另,入选《文库》成果的作者,如应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一、征稿范围
《文库》收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尚未正式出版的博士后学术著作,具有国内或国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在站、出站人员均可投稿,主要包括:
1.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
2.博士后在站期间优秀学术成果(包括在站期间在合作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的博士论文,内容须有重大修改)。
3.博士后出站后完成的、与博士后在站研究直接相关的学术成果。
优先考虑出版基于以下项目类型的学术专著:
(1)列入国家重大研究、发展计划的项目或专项基金项目。
(2)获省部级以上学术进步奖、社会科学奖及专项基金的项目。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课题或项目。
(4)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项目。
二、投稿要求
1.书稿应为该研究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个人原创成果,集体成果不予收录。
2.书稿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不得有违反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内容,及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内容。
对存有以上问题的,一经查实,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文库》;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并通报批评。
3.成果形式一般应为中文学术专著,如有特别优秀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学术前沿访谈录等形式的成果亦可适量吸收。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集、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4.书稿的正文总字数一般应在10万字以上,30万字以内;文字重复率最高不得超过25%。
5.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信誉责任。
6.选题应有相当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7.书稿须充分尊重前人及今人已有之相关学术贡献,交代相关学术背景,并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问题。
8.理论须系统深入,论证要合乎逻辑,研究方法应体现现代科学精神。
9.资料须扎实可靠。所有引文,务请与原著逐一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尤其对商榷性文字,不得断章取义,故意误解或曲解;书稿所引用的相关数据资料必须准确、权威,有明确出处;属于个人实地调研或问卷调查的数据要有明确的注释。
10.已入选《文库》者如有其他高质量成果,可再次投稿,但至少须间隔两年。
11.未入选《文库》者,应对原书稿进行较大修改完善后再行投稿。请简要列明书稿主要修改内容,投稿时一并提交。
三、投稿方式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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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 琪
联系电话:010—84083628
电子邮箱:wangqi1891@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甲158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西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