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通告!鄂尔多斯10类人群必须戴口罩!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10类人群必须佩戴口罩的通告


进入秋冬季以来,随着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以及国内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不时出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防控工作不容懈怠。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落实群防群控举措,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现就科学佩戴口罩通告如下:

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以下10类人群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外科口罩。


1.  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的人员,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2.  水产品、冷冻食品、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人员;


3.  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4.  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场所工作人员,飞机、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司乘人员;


5.  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及顾客;


6.  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服务大厅等的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7.  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KTV等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及顾客;


8.  进入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的外来人员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  快递、外卖等从业人员。


10.  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


此外,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去户外、公园、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者,以及进出没有人员聚集的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者,建议佩戴口罩。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4日


丨来源: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丨责编:苏娜丨校对:韩娇 刘博 刘晶 任施瑶

丨审核:朱肸


伊金霍洛发布长期面向社会征集稿件,请读者朋友们积极投稿。邮箱:3248054815@qq.com。



更多新闻

总投资3.65亿元!伊旗这些民生项目最新进展→

滑雪之旅,伊金霍洛全城启“冻”!

伊金霍洛旗这个村入选全国大名单!

给编给房高薪!鄂尔多斯一学校招22名教师!



请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