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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发布公告

蚌埠日报 2023-09-07

18日,省医保局发布公告,就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调整门诊诊查费,其中普通门诊诊察费15元每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30元每次,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40元每次

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安徽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4号)和长三角医疗保障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建立长三角医疗服务合理比价机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现就调整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见附件。一般诊疗费价格为相应基层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其余项目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通知所涉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贯标和医保信息更新维护,各统筹地区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据库。

三、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价格公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各市按照相关规定联动完善调整市级及市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相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本通知自2023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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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徐捷

校检:袁玉柱

审核: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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