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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最新公布!

蚌埠日报 2023-09-07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第六批典型案例



2022年以来,蚌埠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铁拳”行动的10项规定动作和2项自选动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严查生产销售假劣农资、气瓶检验违法和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乱象,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01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蚌埠市龙子湖区某保健品经营部涉嫌销售假药以及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9月16日,蚌埠市市场局执法人员对龙子湖区某保健品经营部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蚁力神”、“德国黑倍”等45种产品。后经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上述产品中检出“西地那非”药品成份。现场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进行扣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第二款第(二)项,其中“K哥”、“勃龙伟哥”、“藏密肾宝片”等26个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中药品的定义,认为上述药品应为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其中“BOSS”、“虫草十八鞭”等11种产品符合食品定义,认为上述食品为有毒有害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已将该案移送至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02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蚌埠市蚌山区某文化娱乐馆在美团上发布迷信恐怖的广告内容案

接投诉举报,2022年8月26日蚌山区市场局青年所执法人员对蚌埠市蚌山区某文化娱乐馆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经营“阴阳尸”主题的密室逃脱项目在美团上发布有迷信广告等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三十二条,蚌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03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五河县刘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苏盛牌复合肥料案

2022年4月22日五河县市场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五河县刘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苏盛牌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验。


经五河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检验,当事人销售的苏盛牌复合肥料检验报告以及检验结果告知书显示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五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苏盛牌复合肥料,并对其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04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固镇县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天然气管道案

2022年3月9日,接线索移送单,该公司施工的压力管道存在安全隐患。


固镇县市场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多段天然气管道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未提供施工告知材料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天然气管道施工,并在施工完毕后,将未经检验合格天然气管道投入使用。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天然气管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征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

05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怀远县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8月22日,接线索移送单,该公司在互联网发布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经调查,当事人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宣称(1)题为“医美学习-医美培训-零基础入门到精通”,显示广告主为“怀远县美莱医疗美容”,显著标明“广告”字样。落地页广告标题为“轻医美培训在线咨询”,广告内容含有“毕业颁发结业证书,可赴韩镀金学习”,“保障学会 学会享受后期免费复学、免费按新技术进修、零基础起点学习班、由浅入深”“毕业保障线上微信指导、线下下店协助,选择优秀的培训学校”,其中“保障学会”就是“学员将在4天3夜内学习多项目,包教包会的意思”,经调查询问,实际并没有开办培训班,只是广告宣称。(2)“限时0元领取学习资料 提交领取价值2990元资料”,并显示“已有6313人领取学习资料”字样。经调查询问,实际没有人领取资料,只是广告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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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徐捷

校检:司从建

审核: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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