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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停车收费!

蚌埠日报 2023-12-24

(网站截图


关于蚌埠大剧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现将蚌埠大剧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小型机动车(7座及7座以下客运车辆):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15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大型机动车(7座以上客运车辆、2吨及以下货车):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7元;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三、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临时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车辆。

(三)外观统一标识,并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快递通行证的邮政、快递车辆,正在实施邮政、快递服务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的。

四、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停车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蚌发改价管函〔2022〕31号)执行,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按同车型政府定价标准减半收取。


公示时限:2023年11月10日-16日。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552-4125159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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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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