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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蚌埠在列!
按照《关于安徽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水资管函〔2022〕453号)《关于做好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水资管〔2022〕119号)要求,我厅对各市申报的第一批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县组织了技术评估和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反映。联系人:陈媛媛,0551-62128505
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
淮北市:相山区
蚌埠市:蚌山区
芜湖市:繁昌区
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达标县(市、区):合肥市:巢湖市亳州市:涡阳县宿州市:泗 县阜阳市:颍泉区淮南市:凤台县滁州市: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马鞍山市:含山县宣城市:广德市铜陵市:义安区池州市:东至县安庆市:岳西县黄山市:黟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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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水利厅网站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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