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吗?锦旗背后的案例,了解一下!
/// 微案例 ///
案例 1
多名市民反映洪山区珞狮南路丽湖花园小区水压不足,用水受严重影响。
市长专线迅速转洪山区办理。由于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无二次供水设备,必须实行工程改造以彻底解决问题。随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急百姓之急,多次协调、督办,上月已完成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解决了丽湖花园小区居民正常用水问题,小区居民给市长专线送来锦旗。
小编有话说:市长专线和各相关部门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应该做好的事,本不值得骄傲和炫耀。晒这面锦旗是想提醒各承办部门,只要我们认真地、努力地去办好群众的事,就会得到肯定。
案例 2
市民反映,武汉火车西广场门口一个下水道无井盖。
洪山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完毕。
处理后
案例 3
市民反映蔡店街道士冲村彭岗湾有人私自开挖山体。
黄陂区查实,道士冲村彭岗湾连日大雨,被投诉人自称山体可能滑坡,威胁自家房屋安全,便自行对山体进行修整。黄陂区当即责成村委会积极与被投诉人沟通,一方面消除滑坡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责令当事人做好山体保护工作。
案例 4
市民反映江汉区雪松路人行天桥台阶与地面裂开。
江汉区接到投诉后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并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现场维修
案例 5
市民反映江夏区阳光中路庙山卫生服务中心附近下水道堵塞。
江夏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赴现场察看,随即联系了专业疏通人员,对该区域污水井进行了疏通清理。
现场处理
处理后
案例 6
投诉人称武昌区大东门铁路小区32栋门口有一棵大树快倒了。
武昌区首义路街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社区拉上警戒线,随后将危树砍伐。
处理前
处理后
案例 7
江汉区青年路金家墩长途汽车站周边每天有多名无业人员拉客。
江汉区运管机构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随后联系周边派出所进行了联合整治。
青年路客运站拿出整改措施:对当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加大“兔子”打击力度;对进站旅客实行“人、票、证”三合一检查;多增加2名管理人员,引导旅客乘车;禁止班车接纳无票旅客上车等。
案例 8
市民反映银海雅苑小区房屋外墙瓷砖和装饰水泥有脱落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洪山区珞南街街道办事处和洪山区房管局立即派人赴现场核实,设置警戒线和安全提示,安排专业人员清理已发现的空鼓外墙砖。目前街道和社区正在协调业委会申请维修基金。
现场处理
/// 评价案例 ///
案例 1
刘女士反映,她2018年5月购买了大武汉旅游年卡,今年4月4日预约了参观武汉中央文化区汉秀剧场,但是剧场工作人员不让其入内,且工作人员态度不好。
办理单位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回复称:经武汉旅发投调查核实,汉秀剧场出于游客安全考虑,2019年1月1号开始规定年卡用户不能进入内场参观。对当时态度不好的工作人员,汉秀剧场已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游客要求旅发投给她的年卡办理延期、为她孩子办理退卡,而旅发投认为而游客年卡已使用过,不能退卡,也不符合延期规定。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评价为不满意。
评价员彭淼收到该案件后,于5月6日联系投诉人,了解到刘女士今年4月4日带其父母去参观汉秀剧场使用的是3张2018年5月购买的武汉旅游年卡,在进入内场时遭到工作人员的阻拦,称2019年1月1日开始武汉旅游年卡不能再进入内场参观,在阻拦过程中该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言语激烈,与游客发生争吵,在投诉后,有武汉旅发投的工作人员与刘小姐联系并作出解释,而年卡延期及退卡的要求是刘女士对武汉旅发投工作人员的回复不满意而说出的气话,并不是主要问题所在。刘女士认为,2018年购卡时的旅游项目包括汉秀内场,2019年1月1日的规定应按购卡时间区别对待,就算是全部取消也应提前进行公布或通知,主要问题是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与游客争吵,至今也无人道歉或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随后彭淼与经办人宋林羽及审核人王颖联系,均未联系上本人。
彭淼的评语为:该事件是刘小姐带其父母去汉秀游玩遭到工作人员阻拦并且态度不好而引发的不满,经本人查询,汉秀官网及微信平台上均没有武汉旅游年卡不能进入汉秀内场参观的通知,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这的确是不公平的体现。而且作为武汉重点旅游项目汉秀的工作人员,应该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出现问题耐心解释,细心引导,而不是引发与游客的冲突。从本案看,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及武汉旅发投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这个案子上并没有了解到游客主要不满的原因,而是重点解释退延年卡的事情,显然偏题,应直接告知投诉人刘女士对态度不佳的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或者让该工作人员去电道歉比较合适,只有一句“做出了相应处罚”,显然让人觉得敷衍。
小编有话说:旅游服务的蛮横,不仅自损招牌,也影响城市形象。单方面更改规定已是违约行为,还不耐心,叫人如何不气?
案例 2
孙先生反映,江岸区后湖大道同安家园5期59栋3楼的家乐善国际KTV每天晚上营业到凌晨,噪音扰民。
办理单位江岸区城管中队回复称:现场确认投诉问题属实,投诉人主要反映夜间噪音扰民现象,已要求夜间经营时关闭隔音窗户。随后,我队询问是否能在投诉人家中做噪音检测作为执法依据,但投诉人不愿意在家中做噪音检测。无噪音检测报告,则无法判定是否噪音超标,无法对进行处置。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
焦勇峰对此案件评价为不满意,他的评语如下:
一是联系本案件投诉人孙先生,孙先生表示投诉多年未果,该KTV在小区附属商业区营业,本人和业委会成员核实后也证实却有此事,因经办单位未保密,业主表示如果投诉,很快就有KTV工作人员上门敲门问询是否有投诉现象。
二是联系该辖区的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人员称:近两年来已接到过众多业主的投诉,但与工商、城管、环保局,文化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沟通,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
本案例中,经营到凌晨3点的KTV噪声和震感已经对小区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城管大队对该案件的经办不太负责,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办理。
小编有话说:没有检测报告,则无法判定是否超标,没有判定超标则无法处理,而这一切都是投诉人不让去家里检测造成的,乍一看,这三段论逻辑似乎很严谨,但小编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到投诉人家中进行检测,就想问一下过道行不行?居民楼下行不行?KTV歌厅墙外人行道上行不行?
案例 3
龚先生反映:汉阳区沌口路老关村地铁站到钢材市场的这段路由于修路被封了,近期这条路一直没有交警管理,很多大货车在路上违停造成交通拥堵。
武汉经济开发区回复称:经核实,龚先生反映货车违停路段为鑫祥搅拌站门前路段,该处违停货车均为鑫祥搅拌站及周边钢材市场运输车辆。针对龚先生反映这一情况,将上门与其所属企业联系沟通,通报这一情况,令其负责人告知司机沌口路上严禁货车违停。同时,将在重点时间段安排巡逻警力在该路段巡逻管控,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确保该路段通行畅通。
投诉人龚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
评价员计佳评价为不满意,他在评语中写到:
此路段违停现象已属于老生常谈,货车体积偏大,如停在某些转角会造成司机视野盲区及交通安全隐患,承办单位应对此现象予以重视,对该企业及相关司机进行处罚。其次,从接到督办件到回访中间的办理时间中,如果承办单位按照回复意见中承诺的办理细则去办理了,那么在回访时现场交通状况应该是基本得到解决的,但当事人反映现场违停现象并未得到缓解。造堵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希望承办单位能站在安全角度出发,整治大货车违停占道停放问题,实践比口头承诺更能让市民满意。
小编有话说:违停、处罚、再违停、再处罚,这个过程似乎像是猫鼠游戏。老鼠怕猫人皆尽知,但如果那是个懒猫、病猫,不知道老鼠会不会怕!
案例4
投诉人反映,2019年1月6日,江夏区文化路江郡华府小区18栋一单元电缆井失火,物业收到业主报警后,未有任何作为,最后全栋业主在消防官兵的帮助下得以全部逃生,目前几个月过去了,后续事项无人问津,电梯、门禁、消防设施均未恢复。
办理单位江夏区回复称:经现场调查了解,1.火灾发生时物业经理杨文华、项目经理陈青玲、工程部陈需华接到情况后迅速赶到现场,带头组织人员进行施救灭火,秩序部和工程部人员15人对18栋1单元人员进行上门、电话疏散,消防专员宋昌利打开消防通道和窗户,并组织工程部人员迅速断电断水,控制火灾面积和人财损失,打开小区消防栓,协助消防大队消防官兵对起火点进行注水灭火,控制火灾面积,降低财产损失。到达现场消防车辆5辆,小区外还有8辆消防车随时待命灭火救援。经过消防官兵的努力奋战于5时50分左右将明火扑灭。2.火灾事故概况:火灾事故现场位于18栋1单元10层电井房,火灾面积2平方米,起火点原因待有关职能部门鉴定。18栋1单元共计18层,每层3户共计54户,目前无人员伤亡。目前,发生此次火灾责任尚未划分,由大桥产业园协调中。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
评价员田桂梅的评语为: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何女士反映的问题有两点:1.火灾发生时,物业未能主动积极的疏导群众,采取灭火措施。2.火灾后,物业以火灾责任未划分为由,未能及时修复因火灾受损的电梯、门禁等。
承办单位在回复时回避了市民实际述求,该件判断为不满意。
小编有话说:按投诉人的说法,物业完全失职,但按承办单位的说法,物业没有不尽职。小编把这个案例晒出来,不是纠缠物业到底有没有组织救火,而是对“几个月过去了,后续事项无人问津”感到遗憾。恢复重建为什么一定要等责任划定后呢?不管责任归谁,先修再按责任认定追偿也是可以的吧,毕竟电梯每天都得用,谁也受不了每天爬楼梯。
案例 5
市民反映:我委托青山区青山镇武汉国际钢铁物流服务中心(钢谷)1期28栋的武汉全民易装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现在已到约定的完工时间,但是工地还未收尾,另外该公司承诺每月返还一些广告费,但是该公司近期以资金紧张,返款计划要终止,我认为此公司在敷衍。
办理单位青山区工作人员电话回吿投诉人相关情况, 4月10日上午,区信访局组织广宣客户代表和全民易装公司协商。达成意见:目前相关部门组织对该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待审计结论出来后(5月31日前),全民易装拿出广宣客户解决初步方案,与客户协商。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
评价员魏光蔚评价到:经与投诉人和办理部门电话联系,了解到该投诉是一起群体诉求,因武汉全民易装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致使客户支付全款后装修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承诺退还的广告推广费不能如约返还,涉及千余户装修户,该群体近段时间来不断到青山区政府及省电视台上访,要求按合同退赔。青山区信访局及相关部门多次接待了上访人员,并召开协调会督促涉事企业履行合同。评价员认为:这是一起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投诉,属涉法涉诉案件,承办部门应该积极引导投诉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对此案件评价为比较满意。
小编有话说:法治社会,应遵守法定规则。一方面,政府要依法行政。就此案而言,政府部门理应尽职协调,督促企业履行法律责任,但这种协调没有强制性,效力不是最高的。另一方面,作为当事人也要相信法律。合同违约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最有力的武器当然是法律。用法的方式而不是访的途径来维权可能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