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召开监察考核制度学习会
聚焦监察制度,落实考核标准。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召开监察考核制度学习会。
为完善并改进我校学生会监察考核制度,保障组织监察部门有关工作开展,规范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日常工作,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于10月15日19:30在图书馆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监察考核制度学习会,各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组织监察部李楠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新监察考核制度,就新监察考核制度条例进行了细致的阐述与说明,逐条分析了部门考核管理制度、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志愿者考核管理制度、述职评议制度、财务监察管理制度等六大模块,明确了新增条例,对志愿者活动、例会和值班监察考核部分条例进行了重点讲解说明,并介绍了优秀志愿者选举评比的具体考核条例。
完成既定的共同学习环节后,组织监察部方羽对值班监察问题做了补充说明,并督促各部门落实值班管理情况;办公室张腾远就办公室财务监察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
答疑过程中,学习实践部志愿者于昊正发言,询问部门优秀志愿者能否用总成绩进行评比,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组织监察部方羽对此做出了具体回答。
权益部段福海表示,作为一名志愿者,更应该严格履行新监察考核制度,严于律己,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为同学、学校服务。
权益部周迅认为,新监察考核制度前路光明但曲折,需要全体人员携手共进,切实履行职责,提升个人能力,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办公室马立力对新监察制度的各项条例表示了认同,认为各项条例都有利于严格规范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日常行为,增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责任意识、促进其综合发展,有利于学生会全面进步。
在投票环节中,在场人员从学生利益出发,公平公正地对新监察考核制度进行了投票,最终全票通过新监察考核制度。本次会议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会议通过的新监察考核制度中的具体条例对志愿者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察机制的作用,加强组织监察部对志愿者进行纪律性管理和志愿者工作落实,进而促进志愿活动的有效推展,提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督促志愿者严于律己,规范自身日常行为,增强责任感,进而在日后工作开展中为全体学生做好表率,更好服务同学。
日后,我校学生会将积极落实新监察制度,督促学生会工作人员强化“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的思想意识,使规则纪律真正转化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着力推动学生会工作落实与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广大同学的权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