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局直播带货?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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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无疑是当下消费领域的热词。据WeMedia、凤凰娱乐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仅在5月,直播电商行业Top50的主播就创造出了123.47亿元的单月GMV(成交总额);其中,薇娅、李佳琦分别创造了22亿元和19.03亿元的GMV,“断崖式”包揽冠亚军。虽然两位头部KOL的成交额惊人,但不是谁都能从中分一杯羹——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直播首秀便“翻车”,网红企业家罗永浩被中消协点名,也有明星抱怨直播还没有出席一两场活动赚得多……两极化的现象也令外界开始质疑,直播电商是否存在泡沫?对此,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市场营销学教授王高认为,直播带货只是传统营销和销售模式的“高调”补充,它的高光时刻可能不会长期持续下去。
直播带货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它类似于过去在北京天桥经常看到的叫卖练摊。当然,每一种新事物的出现,都与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无论是一开始的“电话电报”技术,还是后来的广播、电视等,都曾让传统经营模式焕发出了新生机。
以抖音和快手为首的短视频迅速崛起,之后直播又在今天流行起来。直播的商业模式一开始主要靠打赏,但这种形式的收益是有限的,从长远来讲,可持续力比较弱。这时,一些网红的粉丝自愿跳出来,他们除了打赏还有其他手段可以变现,直播带货应运而生。
出身于阿里淘宝系的薇娅和李佳琦,又与传统的KOL不同。他们本身是基于阿里的需求而出现的,所以变现模式不仅是打赏,更是基于淘宝的电商基因。从电商的角度来说,淘宝直播可以提升客户在店铺停留的时长,可以提升转化率,有利于提升业绩。
李佳琦涂口红,生动的产品体验
现阶段,直播带货正在互联网上掀起一股热潮,从KOL、明星,到企业家,甚至地方政府都纷纷入局。那么,这种新的“练摊”形式究竟有何魅力呢?
首先,直播带货最明显的优势是能够帮助企业扩大客群。通过直播,企业不但可以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还可以通过相对较低的定价,推动消费者进行尝试性购买,把原本并非企业客户的人群转化为企业客户。
比如,某高端美妆品牌的负责人就跟我分享了经验。他认为,以前消费者觉得这个品牌高高在上,不敢问津。但通过直播中提供的优惠,品牌吸引了很多新的顾客,这些人未来或许就会成为品牌的长期顾客。
此外,企业在和网红主播合作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在突破原有的顾客圈层,深入到主播粉丝圈层,通过直播带货把品牌的客群扩大。
其次,直播带货还可以帮助新品拉动早期的销售,为后期的大规模销售奠定基础。相较于传统手段,李佳琦在直播现场把口红涂在嘴上,实际上是一次很生动的产品体验。尤其对于新品宣传来说,消费者没有使用经验,需要展示和促销行为的积极跟进,直播的特性正好满足了这两点,适合企业培养种子用户。
有了足够多的种子用户,足够多的尝试性用户,新产品的扩散才会更具规模。从直播间里走出的网红爆款大抵是经过了这条路径。所以,直播带货是在激烈的同类竞争中破局的好方式。
在提升销量方面,直播带货与销售库存和尾货也是对位的。企业本来就需要把库存销掉,降低沉没成本,这时候通过直播低价销售并不会影响其他渠道商品的价格体系,销售效率高的商品也很适合直播带货。有时候,企业也会利用直播带货来帮助销售团队完成销售任务,这时利润已经不是最重要的考核因素了。
商品热卖,企业就一定赚钱吗?
在一场直播带货中,商品、直播者、消费者构成了其中的三大主体。而消费者的规模、直播者的能力、消费者和商品的契合度,是决定直播带货能否达成热卖的关键。
但商品的热卖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有利润、有收获?这其实还需要多方衡量、理性思考,尤其是对于直播带货所存在的局限性,我们还是要有清醒的认识。
从形式上来划分,直播带货可以分为网红带货和企业自播带货两种。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先来看网红带货。首先,请网红带货往往是一次性的交易,基本不具备可持续性。虽然直播间人气很旺,但消费者只忠诚于网红,而非品牌,企业很难通过一次直播,就把网红的粉丝转化为品牌的粉丝。
其次,网红本身的生命周期相对较短,也加剧了这种不可持续性。消费者对于网红的喜爱是感性的,这在经济学上叫横向差异化,也就是网红满足的是消费者的感性需求,其特征是需求不可预测,热度在高峰时很高,但持续的时间往往也有限,也就是说消费者最终会厌倦。
事实上,与KOL联手进行直播带货的目的更多是营销,而非销售。就算销售额再高、销售量再多,企业也需要给主播20%-40%的佣金,还有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坑位费。那么,去掉佣金、坑位费、退换货和产品成本,企业的毛利还剩下多少?很多企业能够打平就已经很好了。
罗永浩、董明珠,大佬也要下场吆喝
既然与网红合作并不一定能赚到钱,那么企业自己直播带货的效果又如何呢?
直播卖货往往推出全网最低价,导致售出商品的利润空间很薄,所以要靠这种形式来完成企业的利润目标,其实很难做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没有了入场的机会。
事实上,不管是传统媒体时代、互联网时代,还是今天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营销的本质从没有改变,那就是了解自己的客户。企业营销创新的出发点不是自己要不要变化,而是客户有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在考虑做不做直播之前,企业必须知道自己的主流目标客户的媒体消费习惯是怎样的。如果目标受众变化了,那么无论企业是否乐于改变,都必须做出改变。
具体到操作层面,企业应该如何整合资源、直播带货呢?
如果是自播,企业首先要找到观众。虽然直播平台会有一套自然流量的推送方法,可以让企业的内容出现在一部分用户的信息流里,但企业不能简单地认为做了内容就一定会有观众。
一些具有网红属性的企业家是自带流量的,比如罗永浩、雷军、董明珠、梁建章等。但即便是他们,在直播时依旧需要用力吆喝,而不能只靠自然流量,想要霸屏还需要重金投入。
案例分享
罗永浩以6000万元的签约费高调开启抖音直播。据凤凰网统计,截至6月底,老罗一共直播了12场,总GMV达到了4.28亿元,总销量累计389.1万件,成了抖音上的“带货一哥”。但罗永浩的带货之路也非一帆风顺,他带的货因出现售后问题不得不“倒贴钱”给消费者,之后还因选品不当被中消协点名通报。
同样亲自下场带货的还有66岁的格力掌门人董明珠。受疫情的影响,董明珠率领格力电器转攻线上,她在4-6月一共做了五场直播,并在 “6·18”的直播中令格力的营业额突破百亿。但即便如此,她的首场直播也几近翻车,当晚成交额仅23万元。
虽然两位企业家直播带货已经渐入佳境,但他们依然与头部KOL有着不小的差距。根据WeMedia、凤凰娱乐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董明珠和罗永浩在5月的GMV分别是2.63亿元和1.36亿元,排在直播电商主播5月榜的第9位和第25位。相比之下,位列榜单第二位的李佳琦,单月成交额(19.03亿元)是董明珠的7.2倍,是罗永浩的14倍。
此榜单由凤凰网和WeMedia联合发布;GMV和销量均为预估,仅统计了直播达人的GMV,淘宝直播的店播数据不计算在总榜单内。
网红生态渐丰,企业有了多种玩法
当然,随着网红生态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企业依然有机会从中分一杯羹。在目前的直播平台上,除了头部达人,还有丰富的腰部、长尾达人,企业在与达人合作的时候有了更加丰富的组合空间,这让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延展出不同的、适合自身情况的打法。
具体来看,头部企业对网红带货的依赖不大。企业本身通过直播积累客户、进行新品推广的价值高于销售价值。甚至销售越多,对品牌的伤害越大,因为直播带货价格较低、不盈利,还会影响到其他渠道的销售。
但是对于腰部企业,网红带货就是一个机会。在其他渠道里,腰部企业的竞争力,不管是资源、市场操作能力,还是各方面的竞争力都比较弱。那么同样是资金投入,在直播带货的场景里,还能带来一些销售,助力企业生存。
具体操作的时候,腰部企业可能不需要选择粉丝体量巨大的头部主播,毕竟他们的坑位费和佣金越来越贵。企业可以选择腰部、长尾主播的组合,这样的投入不会很高,但加起来同样可以上量,实现覆盖目标受众的目标。
相比之下,尾部企业通过网红带货就比较困难,因为在市场上品牌的影响力低,缺少和网红博弈的筹码。
总体来说,我认为直播带货这件事情可以长期存在。未来不论是从营销的角度,还是销售的角度,直播带货都是一个“高调”的补充,但它的高光时刻一定不会长期持续下去。
对企业而言,线下销售渠道、传统线上渠道甚至社交渠道的工作必须到位,销售渠道的管理、全渠道的融合等这些家庭作业还是要做。
我们要明白,直播带货解决不了长期销售的问题,它更应该是一种营销投入,短期内不能计较回报。想清楚这个,如何利用直播就不再是一个难做的决定了。
本文整编自王高教授在“巨擘引擎·洞见”上发表的文章,内容已经本人确认。
编辑 | 李琼
责任编辑 | 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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