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国浩业绩 | 国浩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法律服务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投集团”)作为发行主体,于近期公开发行三年期3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定息债券,债券利率6.280%,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成都高投集团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项目由中金公司、汇丰银行、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光银国际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中国银行、信达国际、东方证券(香港)、光证国际(EBS International)、工银国际、中信银行(国际)、建银国际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成都高投集团是成都高新区的国有独资平台公司,本次债券发行为成都高投集团作为发行主体首次于境外公开发行美元债券。发行主体及债券评级均由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穆迪公司给予了Baa3评级,成都高投集团也成为国内西南省份中首家获得穆迪公开评级的国有平台企业。本次境外债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成都高新区在金融领域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
国浩上海办公室作为发行人成都高投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本次境外发债全部流程,服务内容包括:尽职调查、参与各中介机构协调会议、起草及修改各交易文件,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等。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项目的承办律师为国浩上海李强、李辰、徐如玉、齐鹏帅,国浩成都办公室宋玲玲、陈杰、易昕、詹冰洁等律师亦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