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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业绩 | 国浩律师为皖能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3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由国浩合肥担任法律顾问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股票代码:0005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皖能电力是安徽省第一批规范化改制企业,于1993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皖能集团”)是安徽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系皖能电力控股股东。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是皖能集团持有的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皖能源”)24%的股权。神皖能源是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皖能集团按照51%:49%的股权比例出资组建;公司全资拥有安庆皖江发电、马鞍山万能达发电、神皖合肥庐江发电和池州九华发电四家发电类企业。目前,神皖能源经营指标良好,公司治理较为规范,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为了避免及解决皖能电力与其控股股东皖能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皖能电力向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神皖能源24%股权,交易金额为23亿元。同时,皖能电力还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皖能集团持有的神皖能源25%股权,交易金额为24亿元。现金收购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前置关系。上述交易完成后,皖能电力将合计持有神皖能源49%股权。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皖能电力权益装机容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还有效避免及解决了皖能电力与其控股股东皖能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国浩合肥受皖能电力聘请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合肥王飞、王欢律师为本次重组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