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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文书”遇见“九民会议纪要”——法律文书视角的“九民会议纪要”座谈会成功举办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议纪要”或“纪要”)正式实施,触发司法审判、律师办案、法学理论各方注目。法律文书视角的“九民会议纪要”,其实正是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如何更好地在法律文书之中依据“九民会议纪要”充分与精准地释法说理?法官有话说,律师更有话说,学者也有话说!

2019年12月25日,“法律文书视角的‘九民会议纪要’”座谈会在国浩上海办公室火热举行!此次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法律研究中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共同主办的座谈会,也实现了深入浅出讲好道理的目标。座谈会上法官有一说一讲法理、律师一五一十讲事理、学者说千道万讲情理、大家说地谈天讲道理,国浩律师及客户纷纷前来,国浩近三十个办公室同步直播。

锵锵三方行,名嘴坐当中。在法律界知名主持人、《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刘桂明的主持下,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和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素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亚玲,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苗鸣宇,“东方大律师”、国浩上海合伙人丁伟晓,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国浩上海律师朱奕奕等沪上资深刑民商事法官、知名学者与律师纵论“九民会议纪要”对法律文书的影响,围绕“如何更好地在法律文书之中依据‘九民会议纪要’充分与精确地进行释法说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琴、黄浦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凯、南京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惠珍等嘉宾参加了座谈。 

吕红兵律师在欢迎辞中表示,本次会议堪称“高端”论坛,首先是“讲者之高端”,知名学者、著名法官、闻名律师传经送宝;其次是“听者之高端”,国浩全国20几个办公室同步在线收看,更有来自大型国企、著名民企、金融机构、地产集团等国浩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客户前来现场互动;还有是“主题之高端”,“九民纪要”是法官判案、律师办案之重要参考;法律文书是审判活动之记载、司法实践之记录,是习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之体现,今日会议将此二者融合讨论,看得准、抓得紧。吕红兵指出,本次座谈会并非一般的坐而论道,而是法律文书“遇见”“九民纪要”,律师“遇见”法官,法官与律师“遇见”学者,是一次“法官怎么说、律师怎么写、学者怎么评”的“锵锵三方行”。此次会议一定能够“遇”出真情、“见”出良知、“碰”出思想、“撞出”智慧,而通过几方之“遇见”,为司法实践、律师职业、学者研究贡献各方应有的智慧。

施伟东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和国浩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主题,他很高兴能够来共同学习和全程参与研究九民纪要这一重要文件。他认为,九民纪要为民商事的法律适用,特别是民法典分编的适用指明了方向,并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应,为法律人士能够更好地查明事实、更精确地按照法的精神适用相关法条提供了基础。他强调,法律文书学的意义在于通过法律文书来“输出”优秀法律工作者的价值观,宣扬体现社会的价值判断和对法的精神的遵守,并提议倡导未来需要更注重扩大法律文书的传播与教化功能。最后,施伟东副会长预祝本次活动圆满举办,并期待本次活动的讨论成果能够以一定形式分享予广大的法律工作者,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


法官有话说

如何处理好刑民案件之间的程序关系是近年来法律界值得关注的问题。任素贤副院长就刑民交叉的连接分享了她的思考。她指出,在实践中要探究刑民交叉在什么地方,同一法律事实不能既刑事审理、又民事审理。“九民会议纪要”同时解决了刑事法官的很多困惑,但在司法实践中尚存部分问题,例如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已否认公司人格,但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又认可了该公司人格的存在。任素贤副院长的发言深入浅出,条理清晰,引发了嘉宾们思考。

刘亚玲庭长表示,法律文书能直接、具体地反映出法律适用的过程和结果,是寻找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则连接点的重要载体。值得注意的是,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九民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由此可见纪要的重要性。刘亚玲庭长还分享了九民会议纪要对裁判思路统一、转变、演进的影响,即会议纪要背景下裁判思路的昨天、今天、明天,引得阵阵掌声。


律师有话说

朱奕奕律师从请求权基础的检索、诉讼请求的撰写、证据准备与组织及代理意见说理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九民会议纪要对律师书写诉讼文书带来的重大影响。第一是请求权基础的检索。研读纪要,发现其中很多内容具有“请求权基础”的性质,直接对权利义务关系作出了规范,这对法官们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理,律师们检索请求权基础、设计诉讼策略来源等都将产生影响。第二是诉讼请求的撰写。纪要中明确提及“释明”的地方共20处,基本指向的都是要求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相关诉请。律师们也应做好功课,根据最新的规范内容,结合案件事实准确提出相关诉讼请求。第三,证据的组织与准备。仔细研析九民会议纪要可以发现其中有很多是规范甚至指导当事人“如何举证”的内容。第四,代理意见的说理。纪要反复提及人民法院要对相关问题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当然这是纪要对人民法院撰写裁判文书提出了特别的“叮嘱”,但换个角度而言,这又何尝不是对律师撰写代理意见提出了特别的要求与期待。最后,朱奕奕律师表示,完善律师诉讼文书工作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应有之义,从诉讼文书的角度解读九民纪要,立足于条文规范,立足于法律适用,希望在一定程度上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形成联动,以最终解决法律适用的难题,减少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维护法律的安定性。

丁伟晓律师表示,裁判文书直接体现了对个案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后裁判,体现了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价值取向,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因此,她希望法官在裁判文书中能够进行具体说理,清晰阐述裁判结果与说理之间的逻辑。但她对九民纪要要求法官进行充分说理的一些要件提出了疑虑与担忧,以纪要第31条关于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认定为例,她认为这些涉及了许多其他学科如金融、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现实中的法律行业从业者是很难对此进行充分阐述说理的,加之许多机构层出不穷的规章更使得援引依据产生了新的模糊地带。她还指出公序良俗如何认定的问题不仅存在于九民纪要,也存在于近日热议的民法典草案中第143、508条,因此期待后续能够跟进出台相应细则,对这些过于宽泛的定义进行具体规范、指引方向,让法律人能够在此基础之上更精益求精并进行跨界学习,从而真正做到纪要所要求的充分与精确地进行释法说理。


学者有话说

马宏俊会长围绕九民纪要可作为说理依据这一点展开,指出身为法律人要结合现在特有的时代形势,充分理解纪要背后的文件精神。法律实践的历史进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超越已有法律规定的现象,而法律是通过实践中的大量反馈才能进行完善的,因此是很难快速获得相对应的法律特别规定来处理新兴事务的,更多的是要通过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处理解决。就丁伟晓律师提出的公序良俗相关问题,马宏俊会长认为公序良俗是社会生活中众人达成的相对共识,因此建议纪要的适用主体应该扩大,除了法律人士还可以赋予相关行业的行政机关、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一定权利进行专业问题认定,做到对法院工作进行系统性的前期减负。另外他还指出法律文书中要通过多角度多方面说理阐述,形成逻辑链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最后,马宏俊会长希望法律人士在书写法律文书时,都需谨记一个核心价值观,即守法者受法律保护,违法者受法律制裁。

苗鸣宇副教授旁征博引,通过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形成过程对公序良俗的历史及现状进行分析,表示通向九民纪要所要求达到的情理与法理的融合目标之路还很漫长。他以“有法依法,无法依习惯,无法、无习惯依国家政策,既无法、无习惯又无政策依法理”清晰地阐述了说理依据的适用顺序,并指出其依据在1937年颁布于中国大陆的《中华民国民法典》第一条,而公序良俗一词也源于该法典第二条。九民纪要中明确要求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注意情理法的交融平衡,但根据他的观察,情理与法理的冲突矛盾在当今中国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大众对于情理的判断存在分歧,传统与现代的法制观念分裂并存,公序良俗没有统一标准从而难以进行判断。苗鸣宇副教授指出,我国民法是继受法律,法理情理的协调是漫长的过程,是需要整个社会主流观念的转变来形成共识的过程。我国民法依据自身传统法律演变,也会因法律不能穷尽所有情况而无法解决不同时代的问题。英国通过尊重先例、传统、习惯做到了情理与法理的平衡融合,我们不妨进行借鉴学习。


主持人总结说

刘桂明总编为本次座谈会进行了会议总结,他评价今天的座谈会是一个讲“理”的会。习总书记曾说过要“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作用”,由此可见法律文书的重要功能即为释法说理,其中的“理”与千家万户有关、与每一位法律人有关、与法治中国有关。情理道理,明辨法理;谁是谁非,法断是非。法律文书要同时做到通过情理、道理来明辨法理,通过法理来解决情理、事理与道理的问题,要使法律人看到裁判中阐述完整、逻辑清晰透彻的法理、学理、事理、情理,更要使普通群众明确体悟裁判结果所要表达的道理。

纪要强调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还要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这次会议上在座的各位不仅探讨了这三方面,更在此基础之上共同做到了深入浅出讲好道理。法官们从法理和事理角度有一说一,任素贤法官探讨了民刑事法官权利的界限以及民刑交叉案件裁判文书的效力问题,刘亚玲法官详细阐述了纪要中对公私权利的规定及相应的责任义务;律师们一五一十从事理与情理角度关注权利与权益,朱奕奕律师、丁伟晓律师二位分别着重阐述了请求权与说理权,以期达到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目标;学者们从学理与法理角度说千道万,观众互动交流说天谈地,将与九民纪要与法律文书最为关键的连接点说理分析讲得透彻明晰。

会议现场氛围热烈,嘉宾们说完,听众们也踊跃举手提问或发言,大家讨论的不亦说乎。

最后,刘桂明总编表示,很高兴看到大家在本次会议上探讨法律文书视角的九民会议纪要,期望大家共同为法治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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