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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德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发展研究院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23-08-25

2020年4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 [2020]782号《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国浩杭州办公室担任法律顾问的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获得了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此前,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德马科技系国浩杭州承办的第四家成功注册的科创板项目。


德马科技成立于2001年4月29日,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为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物流输送分拣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研发、制造的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装备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面向国民经济需求,通过自动化输送分拣装备的应用,可切实有效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国浩杭州受聘担任德马科技本次项目的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为其科创板上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全力协助公司完成上市方案设计、上市辅导、合规规范等重大法律事项,切实满足公司上市相关合规要求,赢得了公司及相关合作机构的高度认可。项目组成员包括国浩杭州合伙人徐旭青、刘志华,律师徐峰、李樑、邓亚军、程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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