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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惠伦晶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2021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股票代码:30046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浩上海受聘担任惠伦晶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师。
惠伦晶体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SMD谐振器、TCXO振荡器、TSX热敏晶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惠伦晶体已成为国内表面贴装式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是智能终端、电脑及电脑网络周边产品等现代电子领域不可或缺的基础元器件。
惠伦晶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基频、小型化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对于公司把握当前5G及以上技术、物联网高速发展的行业机遇,加强公司产品在高基频、小型化、高精度方向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高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国浩上海合伙人宣伟华、律师孙芳尘及律师助理钟菁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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