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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助力四川能投收购清华控股股权案通过境内反垄断审查
近日,国家反垄断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能投”)收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清华控股”)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至此,本项目按照规定可以实施集中。国浩律师自接受本次经营者集中申报项目后,全程按照要求和时点高效地开展了申报服务,为本项目提供了全流程法律服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清华大学拟将所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能投,实现校属企业的体制改革。无偿划转完成后,四川能投将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
就本次参与的经营者而言,四川能投是四川省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重要主体,作为一家控股平台型公司,着力构建能源化工为核心主业,工程建设、类金融、文化旅游为培育主业,大健康和教育为辅业的多元化发展的“1+3+2”新型产业格局。清华控股是清华大学在整合清华产业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是一家投资持股型公司,业务包括生命健康、科技服务、资产管理及其他产业等。
国浩成都合伙人杨慧作为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积极协调和支持,国浩北京合伙人冯晓奕、裴灵燕及律师吕雨桐、王玥瑶负责申报具体工作,国浩成都律师廖虹、向卡、罗佳协办。国浩律师专业、优质、高效的工作得到了客户及相关单位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杨 慧
国浩成都 / 合伙人
冯晓奕
国浩北京 / 合伙人
裴灵燕
国浩北京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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