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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疾控中心提示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干预要覆盖四级人群,重点从第一级起,逐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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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展,恐慌心理也在逐步蔓延,加强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势在必行。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


这四级人群分别是:


第一级人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

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

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

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指导原则要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针对上述四级人群,主要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4个方面: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4.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工作。


链接:

针对四级人群,指导原则还列出了具体的干预要点:


一、确诊患者 


(一)隔离治疗初期。

心态: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抱怨、失眠或攻击等。

       干预措施:

  1.理解患者出现的情绪反应属于正常的应激反应,作到事先有所准备,不被患者的攻击和悲伤行为所激怒而失去医生的立场,如与患者争吵或过度卷入等。

  2.在理解患者的前提下,除药物治疗外应当给予心理危机干预,如及时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正面心理支持、不与患者正面冲突等。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解释隔离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患者树立积极恢复的信心。

  3.强调隔离手段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治疗患者,同时是保护亲人和社会安全的方式。解释目前治疗的要点和干预的有效性。

  原则:支持、安慰为主。宽容对待患者,稳定患者情绪,及早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


(二)隔离治疗期。

  心态:除上述可能出现的心态以外,还可能出现孤独、或因对疾病的恐惧而不配合、放弃治疗,或对治疗的过度乐观和期望值过高等。

  干预措施:

  1.根据患者能接受的程度,客观如实交代病情和外界疫情,使患者作到心中有数;

  2.协助与外界亲人沟通,转达信息;

  3.积极鼓励患者配合治疗的所有行为;

  4.尽量使环境适宜患者的治疗;

  5.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

  原则:积极沟通信息、必要时精神科会诊。


(三)发生呼吸窘迫、极度不安、表达困难的患者。

  心态:濒死感、恐慌、绝望等。

  干预措施:镇定、安抚的同时,加强原发病的治疗,减轻症状。

  原则:安抚、镇静,注意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


(四)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心态:恐慌、不安、孤独、无助、压抑、抑郁、悲观、愤怒、紧张,被他人疏远躲避的压力、委屈、羞耻感或不重视疾病等。

  干预措施:

  1.协助服务对象了解真实可靠的信息与知识,取信科学和医学权威资料;

  2.鼓励积极配合治疗和隔离措施,健康饮食和作息,多进行读书、听音乐、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沟通及其他日常活动;

  3.接纳隔离处境,了解自己的反应,寻找逆境中的积极意义;

  4.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5.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二、疑似患者

心态: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求治、频繁转院等。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用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行为、减少应激。

  原则:及时宣教、正确防护、服从大局、减少压力。


三、医护及相关人员


  心态: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害怕家人担心自己。过度亢奋,拒绝合理的休息,不能很好地保证自己的健康等。

  干预措施:

  1.参与救援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了解应激反应,学习应对应激、调控情绪的方法。进行预防性晤谈,公开讨论内心感受;支持和安慰;资源动员;帮助当事人在心理上对应激有所准备。

  2.消除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安排专人进行后勤保障,隔离区工作人员尽量每月轮换一次。

  3.合理排班,安排适宜的放松和休息,保证充分的睡眠和饮食。尽量安排定点医院一线人员在医院附近住宿。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与家人和外界联络、交流。

  5.如出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时,可寻求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或心理健康服务,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或进行线上心理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面对面心理危机干预。持续2周不缓解且影响工作者,需由精神科进行评估诊治。

  6.如已发生应激症状,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寻求专业人员帮助。

  原则:定时轮岗,自我调节,有问题寻求帮助。


四、与患者密切接触者

(家属、同事、朋友等)

  心态:躲避、不安、等待期的焦虑;或盲目勇敢、拒绝防护和居家观察等。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鼓励面对现实、配合居家观察;

  2.正确的信息传播和交流,释放紧张情绪。

  原则:宣教、安慰、鼓励借助网络交流。

  

五、不愿公开就医的人群

  心态:怕被误诊和隔离、缺乏认识、回避、忽视、焦躁等。

  干预措施:

  1.知识宣教,消除恐惧;

  2.及早就诊,利于他人;

  3.抛除耻感,科学防护;

  原则:解释劝导,不批评,支持就医行为。


六、易感人群及大众

  心态: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

  干预措施:

  1.正确提供信息及有关进一步服务的信息;

  2.交流、适应性行为的指导;

  3.不歧视患病、疑病人群;

  4.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饮酒、吸烟等);

  5.自我识别症状。

  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来源:健康报、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周静

责编:王勍 刘旭伟 侯红玲

终审:马力  张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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