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疫情防控工作答记者问(二)
一、截至2月4日24时,我市确诊病例3例,请简要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
患者1,男,27岁,现住址秦皇岛海港区,在北京市工作。患者于2020年1月22日乘坐北京南到秦皇岛高铁G8923 次14车7D座返回秦皇岛家中。1月23日自感身体不适,出现发热、咳嗽。1月30日10时乘出租车到港口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天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确诊。
患者2,男,37岁,现住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天津市工作。患者于2020年1月14日乘坐高铁G365次5车12B座由天津到武汉办事,1月15日下午乘坐CZ3168航班(经济舱)返回天津住所。1月21日自驾车由天津返回秦皇岛。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31日自驾车到市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日转至市第三医院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
患者3,女,50岁,现住址秦皇岛海港区,为患者1女友的母亲。1月25日晚,患者3与患者1、女儿在家就餐。1月31日隔离医学观察。2日3日出现发热症状,当天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隔离治疗。2月4日确诊。
二、到目前我市疑似病例有多少,排除了多少?
从2020年1月25日我市报告首例疑似病例到2月4日17时,全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55例,其中确诊3例,排除43例,现有疑似病例9例。
三、我市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有多少,如何做好防护措施?
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目前我市共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场所32个,能够满足1800人的隔离医学观察需要。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是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管理标准(试行)》设置的,基本条件是房间要单人单间,有独立卫生间,保持通风良好,每日坚持做好消毒工作。
四、如何为公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受疫情的不良影响,导致患者的恐惧、公众的焦虑和医务人员疲惫等心理问题。为有效纾解心理压力,消除焦虑恐惧,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我市利用各类媒体,通过专家访谈、宣传普及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知识等方式,提高人们心理免疫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同时,我市在市精神卫生中心设立了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24小时免费为公众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服务。心理援助热线号码为3102599。
五、居民不配合隔离医学观察或故意隐瞒接触史、病情的将如何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居民如不配合隔离医学观察或故意隐瞒接触史、病情,将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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