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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吃!市政府发布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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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也发出提醒,

建议广大群众暂时不要捕捞、

购买和食用海虹。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急诊科曾连续接诊几例因食用海虹导致食物中毒的患者。初期患者不同程度出现乏力、恶心、呕吐、气短等症状,重症患者出现胸闷、气短、口唇四肢麻木、头晕等症状。经了解,几名患者都是在食用过自己捕捞的海虹后出现的上述症状。经过医院及时有效地救治后,患者均已康复出院。

       海虹又名贻贝,是北方常见的一种食用性贝类。海虹本身并无毒。食用海虹引起中毒的原因,是由于海虹等贝类摄食有毒藻类在体内蓄积了毒素。四、五月份,正是海虹体内毒素含量最高的时候,所以这个时候容易出现食用海虹中毒事件。

       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食品安全,预防因食用海虹造成食物中毒,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建议广大群众暂时不要捕捞、购买和食用海虹,在食用其他贝类海鲜时,也一定要把内脏去除干净后再食用,并且一次不宜食用过多。食用海虹等贝类海产品后,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绞痛、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必须立即赶往医院救治。


来源:秦皇岛发布

辑:

责编:刘旭伟监审:李庆伟终审:何义安 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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