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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吃!市政府发布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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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也发出提醒,
建议广大群众暂时不要捕捞、
购买和食用海虹。
海虹又名贻贝,是北方常见的一种食用性贝类。海虹本身并无毒。食用海虹引起中毒的原因,是由于海虹等贝类摄食有毒藻类在体内蓄积了毒素。四、五月份,正是海虹体内毒素含量最高的时候,所以这个时候容易出现食用海虹中毒事件。
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食品安全,预防因食用海虹造成食物中毒,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建议广大群众暂时不要捕捞、购买和食用海虹,在食用其他贝类海鲜时,也一定要把内脏去除干净后再食用,并且一次不宜食用过多。食用海虹等贝类海产品后,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绞痛、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必须立即赶往医院救治。
来源:秦皇岛发布
编辑: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