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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严禁露天烧烤!发现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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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改善海港区环境空气质量,解决露天烧烤污染大气、破坏城市容貌环境等问题,海港区政府下发通告,明令禁止在城市区范围内露天烧烤。
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从事烧烤经营活动应当有固定门店,必须安装高效的油烟浄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省规定标准。在旅游旺季(7月1日至8月31日)禁止使用炭火烧烤食品。同时,烧烤餐饮单位在店外摆桌经营、招揽生意、燃烧炭火的,视同为露天烧烤行为。
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室内烧烤食品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浄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浄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多次组织、从事露天烧烤且不听劝阻或阻挠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由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为了咱们的城市环境,希望各烧烤经营者和市民停止露天烧烤行为,大家如果发现露天烧烤行为,可以拨打3552700(白天)、3375110(夜间)举报。
记者:郭娜
编辑:常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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