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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关系发生转移,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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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涛
编辑:常明明 责编:卢冀明
小编帮问
1.网友: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1)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
(2)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参保职工,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在本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包括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及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在本市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继续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在计算生育津贴时,从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不包含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当月)。
2.网友:参保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医疗保险关系发生转移,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以外其他统筹地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生育津贴;
(2)本统筹区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自转入当月由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津贴。
监审:赵明 王勍
终审:何义安 周岩▼往期回顾▼①速看!10月底前完成!②贪小便宜吃大亏!昌黎一女子涉嫌“帮信”犯罪被警方羁押③王曦在市群众工作中心接访④最新!新增确诊病例28例,本土零新增秦皇岛日报社全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