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犯罪,见一抓一!
通讯员:穆昕 全媒体记者:刘迅
编辑:常明明 责编:卢冀明 侯红玲
为了7000元,以个人名义注册空壳公司,将公司对公账户交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近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将涉嫌帮信犯罪的何某燕抓捕归案,涉案金额189万元。
被捕那一刻,何某燕失声痛哭。讯问中,她对自己心存侥幸、涉嫌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不已。何某燕交代,4年前,她来到秦皇岛打工,后来觉得打工太累,就把工作辞了,靠亲戚救济度日。9月,何某燕在网上看见有人买卖对公账户。明知是违法行为,但她禁不住金钱诱惑,以个人身份注册一家公司后,在银行开通对公账户,并将对公账户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犯罪分子。
由于没有经济来源,这7000元很快被何某燕花光。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以何某燕的对公账户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89万元。
便衣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燕(中)。
“像何某燕这种涉嫌帮信犯罪的人员最近并不少见,他们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实名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卖给犯罪分子,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便利。”巡警支队民警介绍,市公安局“八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巡警支队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4人,治安处罚4人。
10月15日,巡警支队民警在北部工业园区成功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常某杰;10月19日,在京沈高速孟姜收费站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马某玲;10月21日,在海港区秦皇大街建国路口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姜某……
便衣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某(左二)。据了解,姜某年仅21岁,现已被移交给海港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警提醒:帮信犯罪嫌疑人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贪图小利,正是这种心态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殊不知,将自己的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卖给他人后,你失去的将远远多于得到的,甚至还将面临牢狱之灾。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踏踏实实工作,用勤劳和汗水赢得财富才是正途。
图片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提供
统筹:田哲轶 江虹
审核:贾楠 张璇
监审:王勍
终审:何义安 周岩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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