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颁布实施13部地方性法规
全媒体记者:郭娜
编辑:陈春芳 责编:卢冀明
11月2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市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目前已颁布实施13部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2015年8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作为河北省首批赋权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这是我市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加速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打造精品良法,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高效权威的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努力挖掘社会资源和借助“外脑”,积极构建大立法格局。组建地方立法咨询人才库,聘请了60名地方立法咨询专家人才,出台了《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人才库管理办法》;与燕山大学、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合作建立了3个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草案起草、咨询论证等常态化的智力支持。建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拓宽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渠道。
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我市开展城市市容、爱国卫生、旅游市场管理和长城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停车场管理、噪声污染防治、物业管理、养犬管理、公共设施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聚焦生态立市战略,把核心生态资源保护作为本届人大立法工作的重点,开展海岸线保护、沿海防护林保护、海水浴场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守护绿水青山和碧海金沙。
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地方性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均获全票通过,地方立法的数量和质量始终居全省同类设区市前列,先后出台5部创制性法规,立法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叫响了秦皇岛市地方立法品牌。《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部海水浴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历时五载、五次审议,对核心生态资源实行严于国家标准的特殊保护,被评为河北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成果。
统筹:田哲轶 江虹
审核:贾楠 张璇
监审:王勍
终审:何义安 周岩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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