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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去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全省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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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48万元,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收入水平位列全省第四。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48万元,同比增长8.2%,实际增速为7.45%,比全市GDP增速6.8%高0.65个百分点,增长速度跑赢经济增长。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67万元,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3万元,增长10.6%。从增速看,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城镇居民快4.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9,较去年缩小0.09。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365元,紧跟唐山(3.7661万元)、廊坊(3.7347万元)、石家庄(3.3555万元),位居全省第四位,增速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567万元,位居全省第四位,增速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793万元,位居全省第六位,增速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性支出增速高于收入增速。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277元,比上年1.959万元增加1687元,增长8.6%。食品烟酒、居住是居民消费的主体,分别达到6225元、4732元,比2020年分别增长5%和6.5%,二者占消费支出比重51.5%;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905元,增长24.7%;交通通信支出2969元,多支出411.5元,增长16.1%;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43.5元,增长35.2%。
统筹:田哲轶 刘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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