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秦皇岛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编辑:杨阳 责编:郭巧
秦皇岛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01
提高信息甄别能力
对网络传播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随意上传、转发、传播、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臆想、编造谣言,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02
自觉抵制不实信息
对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03
尊重保护个人隐私
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如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04
坚决打击网络谣言
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05
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
鼓励广泛宣传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学防疫知识,及时准确传达真实信息,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做好自我防护,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要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保持冷静理智,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
投诉举报方式:
秦皇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35—3220127
秦皇岛市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qhdwljb@163.com
秦皇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秦皇岛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3日
终审:何义安 周岩 赵明
秦皇岛日报社全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