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主要气象灾害类型及防范对策
声明:本公众号对原创稿件享有版权,转载需注明出处
一、气象灾害的基本概念
气象灾害:指因气象因素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容易引发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
次生灾害:灾害链中最早发生的起主导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灾害,由原生灾害诱导出来的灾害则称次生灾害。如暴雨引发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继而建筑物、房屋遭破坏,人畜伤亡等。
衍生灾害:气象灾害发生后,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和谐条件,由此派生出的灾害。如在洪涝发生以后,人们喝了遭受污染的水而导致流行病爆发,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现象。
二、我市主要气象灾害类型
秦皇岛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冬季冷而干燥;夏季多海风,潮湿凉爽;春、秋季温暖适中。北依燕山,南濒渤海,南北向气候差异明显。影响我市的主要气象灾害有暴雨、台风、大风、冰雹、雷电、大雾、干旱、 沙尘、寒潮与霜冻、暴雪、连阴雨等,往往给国民经济、生产生 活造成重大影响。
三、常见的灾害天气预警及防范对策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目前我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主要有暴雨、暴雪、台风、大风、寒潮、大雾、高温、沙尘暴、霜冻、干旱、雷电、冰雹等 12 类。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 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我市几个主要气象灾害及相对应的预警信号和防御对策。
暴雨:我市受夏季风活动的影响,降水强度的季节性变化很大,在雨量相对集中的夏季,常有暴雨发生,是我市最主要的气象灾害之一。据统计,我市年平均暴雨日数 2.3~2.6 天。气象部门规定,凡日降水量达到或超过 50 毫米称为暴雨。按雨量又 分为:日雨量 50~99.9毫米为暴雨;日雨量 100~249.9 毫米为大暴雨;日雨量达到或超过 250 毫米为特大暴雨。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时,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要注意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要加强山洪、地 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巡查、排险及加固工作,加强水库的安全 调度,确保水库堤防安全。
大风、台风:夏季雷雨大风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刮倒大树、吹断电线等事件经常发生;春季、冬季海上东北大风常刮翻船只,给渔业生产造成损失。我市范围内,大风的主要表现形式为雷雨大风、台风、龙卷风、寒潮大风等。台风灾害是指主要由热带气旋产生的狂风、暴雨、暴潮引发巨浪、山洪,掀翻船只、冲毁海堤、导致海水倒灌等。近 10 年台风频繁影响我市,如 2012 年的 达维台风,2018 年的安比台风,2019 年的利奇马台风,2021 年 的烟花台风。气象部门规定瞬时风速达到 17m/s 为大风。我市大风日出现最多为西南部的昌黎地区,大风日平均每年 14 天,其他地区相对略少,平均每年 4.6~6.7 天。大风和台风预警信号均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当气象台发布大风或者台风预警信号时,要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游乐活动;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 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损坏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 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冬春季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等防火。
冰雹:冰雹是我市夏季灾害性天气之一,每年都会出现因遭受冰雹袭击造成农作物减产和绝收。我市年平均出现冰雹 5.2 站次。气象部门规定冰雹直径达到或超过 2 厘米时为大冰雹,5 毫米到 2 厘米之间为中冰雹,小于 5 毫米为小冰雹。冰雹预警信号 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当气象台发布并冰雹预警信号时,要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设备及家禽、牲畜;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雷电:雷电是一种强危险性气象灾害。雷电发生时,常会由于强大电流的通过而杀伤人畜,破坏农作物、树木、电力交通设施、建筑物,形成灾害。我市年平均雷电发生天数为 30.5~39.5 天,青龙西部、卢龙、昌黎、抚宁西部闪电频次较高。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当气象台发布雷电预警信号时,要落实防雷应急措施;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 筑物或者汽车内;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 避雨。
大雾:气象部门规定,凡是大气中因悬浮的水汽凝结水平能见度低于 500 米时,为大雾天气。大雾容易影响交通并引发交通事故,空气中污染物不易扩散,引起特定人群的呼吸系统等疾病。我市各县区平均年大雾日数为11 天,一年四季都有出现,8 月、 10 月最多,其中 8月日数较多,但 10 月危害程度更大。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当气象台发布大雾预警信号时,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要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暴雪:气象部门规定,凡日降雪量达到或超过 10 毫米称为暴雪。按雪量又分为:日雪量 10~19.9 毫米为暴雪;日雪量 20~ 29.9 毫米为大暴雪;日雪量达到或超过30毫米为特大暴雪。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预警信号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农牧区和种养殖业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寒潮:高纬度的冷空气大规模地向中低纬度侵袭,造成剧烈降温的天气活动,称之为寒潮。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当气象台发布寒潮预警信号时,农、林、养殖业要积极采取防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视情况调节居民供暖,燃煤取暖用户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注意防寒保暖,预防感冒和冻伤。
除此之外按照《秦皇岛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按照预警先导、部门联动的原则,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和 气象灾害可能产生的影响,按照部门职责开展防御工作。
秦皇岛日报社全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