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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花都法院公开审理29名台湾居民,他们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3月27日、28日两天,
花都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跨境电信诈骗案,
涉案人员分别为17人、12人,
均为台湾地区居民。
陈俊志等17人
涉嫌电信诈骗罪一审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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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俊志等17名被告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上述被告人均为台湾地区居民。
案情回顾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陈俊志等17名被告人于2016年7月27日开始,在亚美尼亚境内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
陈俊志等被告人操作电脑向大陆居民的固定电话发送电脑语音包,在被害人回拨电话之后,陈俊志等被告人冒充电信工作人员、公安局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电话欠费且被人盗办电话卡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清查事实、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大陆居民31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022406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
司法机关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3名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
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
法院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
02
林宗儒等12人
涉嫌电信诈骗罪一审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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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林宗儒等12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上述被告人均为我国台湾地区居民。
案情回顾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林宗儒等12人于2016年8月,在亚美尼亚境内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
林宗儒等被告人操作电脑向大陆居民的固定电话发送电脑语音包,在被害人回拨电话之后,林宗儒等被告人冒充移动工作人员、公安局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电话欠费且被人盗办电话卡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查清事实、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大陆居民陈某某、胡某等39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64321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
司法机关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7名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
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法
院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主要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各被告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提醒广大花都街坊,
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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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都法院 通讯员:龙兰军、宁宇
编辑:聪杰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今日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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