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花都又将出让两宗地块!用于商业、工业用地!
好消息!
花都将出让两宗地块
用于商业/商务、工业用地
花都中轴线融资地块三(B)
建设规划用地
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内道路和城市绿地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配建,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竞得人须在广州市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并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广州市花都区设立企业总部。
3.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自持物业的持有年限不少于10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签订《商业/商务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
雅瑶中路以北、凤凰南路以西
J13-YY01地块分地块一
建设用地规划
地块出让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行业的企业;
2.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 12000 元/平方米;
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30天内在广州市花都区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并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12 个月内在花都区设立企业总部;
5.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1年内引入不少于5家国内外知名品牌或电商品牌企业总部、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企业;
6.根据《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花办函〔2019〕28 号),该地块需符合“一核四园”的产业布局,拟建成化妆品总部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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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辑:花小圆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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