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花都七旬老人病愈盼回家!
赤坭镇卫生院
住着一位叫黄某某的“特殊”的病人,
医护人员都称呼她为“黄婆婆”。
▲护士喂黄婆婆吃饭
4月初
她就已经病愈可以出院了,
但2个月过去了,其家人一直不来接她出院,
医院为此多方沟通,
但一直没有结果。
黄婆婆今年74岁,家住花都区炭步镇大坳村。今年3月1日,黄婆婆因“双下肢红肿疼痛”,被其小儿子送到赤坭镇卫生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双下肢皮肤感染”“脑梗死后遗症”等,随后收治在综合科住院治疗。
住院当天,黄婆婆的小儿子交纳了500元住院押金,请了护工照顾黄婆婆,之后医院曾多次联系家属补交住院押金和护工费,但家属迟迟不来补缴费用。医院本着济世为怀、救死扶伤的精神,仍继续给予黄婆婆精心医治和细心护理。
▲护士对黄婆婆进行心理疏导
4月初,
黄婆婆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了,
医院联系其家属,但她的几个儿子相互推诿,
至今没有来接黄婆婆回家。
医院也尝试
和她户口所在地的村委等相关部门联系,
但由于是家庭矛盾,
相关部门也表示爱莫能助。
▲护工帮黄婆婆按摩身体
据了解,
黄婆婆有三个儿子,
住院当天是其小儿子送她来医院的。
负责照料黄婆婆的护理人员表示,经常看到黄婆婆在病房独自流眼泪,天天盼家人来接她出院。这几个月,医生护士常常抽空和黄婆婆聊天,对其做心理疏导,护工还垫钱给她买饭买纸尿片。端午节,赤坭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和医护人员还给黄婆婆送上了粽子等端午礼品。那天,黄婆婆的脸上也终于现出了久违的笑容。
端午节,赤坭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探望黄婆婆
“您陪我慢慢长大,我陪您慢慢变老”
无论有什么家庭矛盾,
希望黄婆婆的家人能尽快
接黄婆婆回家。
人人都有老的时候,善待今天的父母
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
法律链接: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的,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不作为,被遗弃的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这些人的情况虽然各不相同,但共同的特点是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如果没有其他人的扶养,就无法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