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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9大常用语句

2017-06-03 王建婷 法律读品

来源:无讼。作者单位: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法律读品”投稿邮箱:89189002@qq.com


笔者审查大量合同后,发现大部分合同从产生到终止的流程有一定相似之处,有些语句使用率非常高且非常实用,为了提供审查合同效率,笔者总结以下九大常用语句,以供大家参考(假设笔者代表甲方):


一、关于价格的语句


本合同的总价款包含了所需税金、材料费、管理费、利润、食宿费用、垂直运输费、水电费、产品及已完工程的保护费、各项目工程配合费,所有适用的保险以及乙方应计取的其他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关于开具发票的语句


1、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请根据客户要求注明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迟延交付的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甲方违约。该监理费用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甲方的责任或者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三、关于维修的语句


1、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及竣工资料移交完毕之次日起算。保修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且无发生由质量问题引起的代付返修费用,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金。


2、保修期内,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维护及修缮,否则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实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实际维修费用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四、关于商业秘密的语句


对于为履行本合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无论口头或书面形式)均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对上述资料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任务完成后,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还上述资料。该等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履行完毕而解除。


五、关于知识产权的语句


1、乙方保证设计制作的宣传片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和其他权利。如乙方设计制作的宣传片侵犯第三方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若因此导致甲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2、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产品均为合法产品,不存在侵犯任意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的违法情形,如因知识产权或其他违法问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索赔、行政部门罚款)等,乙方必须给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损失、律师费、差旅费等)。按有关规定乙方生产的货品应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其它相关证照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关于无安全事故的语句


乙方应确保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职工、雇员或任何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在前述情形中实际承担了责任的,乙方同意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七、关于送达的语句


双方确认:与履行本合同有关通知均应按照合同中所载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作出。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发件人寄出邮件后3日视为送达日期(无论收件人实际收件时间、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送达之日即视为送达。对方应对送达地址负责,如有变更,变更方负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书面告知新的联系人信息。如未告知而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未告知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八、关于律师费的语句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语句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交付时间,自逾期之日起,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在交付成果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甲方已支付的款项,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3、除本合同另有违约责任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以上的语句并非适用所有合同,需要根据不同合同类型予以修改。合同审查道路任重而道远,同志们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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