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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我市中小幼2月底前不开学,初高中毕业班可网络教学新课程

清远发布 2021-03-03


为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影响,结合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日前,清远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月底前不开学,在我省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到学校。因延迟开学的教学时间,拟通过压缩暑期假期的方式补偿,保证总课时数量不减少。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全覆盖再次强调开学时间的硬要求,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擅自组织返校、开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在正式开学之前,学生在家中要如何开展学习,是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对此,《通知》表示,在正式开学之前,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开展学业指导。线上学业指导应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辅导答疑为辅。学校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灵活采用微信群、QQ 群、电视、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设线上网络课室、在线课程、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开展在线讨论、辩论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线上答疑和学习指导,向学生提供学习建议和学习资料,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针对高三和初三年级,各地各校在原计划的正式开学日之后,在保证全员参与和学习效果的前提下,可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其他年级开学前原则上不讲授新课,正式开学后按照“零起点”实施教学。


《通知》提醒


各地各校要利用好省推荐的网络学习资源平台,如网络云课堂、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平台等,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班级的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各地各校还可利用中小学企业微信和钉钉未来校园等较成熟的在线课堂、空中课堂应用开展在线学习和指导。市教师发展中心将陆续提供线上教学的教师培训视频。


各地各校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教学或网络技术类问题,可向市教师发展中心反映(联系人:张乐佳,联系电话:13413542520);


遇到的政策问题请向市教育局基信科反映(联系人:冯志恒,联系电话:13927671190)。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APP
编辑:华安
校对:一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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