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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很多父母带着孩子各种玩耍,各种欢快,其乐融融。但是,极个别父母仍然置“禁燃令”于不顾,带着孩子在北江边上燃放烟花。
2月15日晚上的北江边上,在一个空旷的地区,有一个小孩子手里拿着烟花,爸爸递给他打火机。烟花点燃之后,小孩子把烟花甩起来。“奥利给!”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继续甩!”爸爸取出手机,先是拍照片,再是拍视频。
孩子的爸爸表示,孩子的伯伯不知道从哪里买来一些烟花,用来给小孩子做新年礼物。
“出于疫情的考虑,不能带他到人流多的商场、景区去玩,就想到带他到江边燃放烟花了。”这位爸爸说,自己是一名“80后”,童年是在农村度过,认为农村的春节有烟花才有年味。
“知道政府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因为不安全,会引发火灾。”这位爸爸说,正因为知道燃放烟花不安全,所以就没有让儿子在小区里燃放。江边空旷,人少,周围没有可燃物,旁边是水。“再说,有我在身边看着,不会有危险的。”这位爸爸说,自己一直都在指挥儿子,不能丢到别人身边,不能丢进树丛。
2019年1月9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未来5年清远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清城区行政区域全域都属于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凡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再次提醒!
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清远发布编辑部来源:清远+编辑:吕博林校对:彭采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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