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从严查处这些问题!
3月10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两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卫片执法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违法建设问题整治的情况和3起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件。
通报称,我市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截至3月4日,我市2020年度和2021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中通过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等手段共整改违法用地2394宗,涉及土地面积共9046亩(耕地面积2744亩)。其中,清城364宗1738亩、清新119宗228亩、英德1115宗3149亩、连州223宗725亩、佛冈162宗1694亩、连山39宗54亩、连南36宗168亩、阳山336宗1287亩。
违法建设方面,根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计,2021年度,全市共治理违法建设153万平方米(含拆除违法建设138万平方米),其中:治理新增违法建设109万平方米,治理存量违法建设44万平方米,年度治理完成率109.59%,超额完成全年治理目标。各地治理情况为:清城48万平方米,英德38万平方米,清新28万平方米,连州16万平方米,佛冈13万平方米,阳山5万平方米,连南4万平方米,连山1.5万平方米。今年1-2月,全市共治理违法建设23万平方米,其中拆除20万平方米。
下一步,将继续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从严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规范统筹好全市各地耕地“进出平衡”相关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结合基层治理改革,充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意识,让耕地保护深入人心。
发布会还通报了
↓3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1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楼星村委会白水塘村占耕地种植草皮案
2021年4月中旬开始,当事人刘某与太平镇楼星村委会白水塘村村小组签订租赁合同,租用该村土地用于种植草皮,草皮售往广州绿化公司。占用土地面积12亩,不符合土地规划,地类为耕地(基本农田)。
2021年10月27日,自然资源部门与当地镇政府对当事人发出停工通知,制止违法用地行为,2022年2月23日,已组织完成该地块复耕。
2
阳山县大崀镇黎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鸡舍
2021年4月,黎某违法占用大崀镇木家塘村委会耕地约8亩用于养鸡,已建成5个鸡棚,共占地约500平方米,养殖了约5000只鸡。大崀镇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随即停止了违法行为,表示愿意配合大崀镇政府进行整改。2021年4月底,黎某自行实施拆除工作,并将该用地复耕复绿。
林某非法开采英石矿案件
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7月12日期间,林某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在广东省阳山县杨梅镇坪洞村委会石更村小组山场内,租用钩机,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非法开采英石矿,经实地测量,开采面积为98.93平方米。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开采,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该违法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后,自觉履行行政处罚,于2020年7月23日主动缴纳罚款20000元,并已对非法开采位置进行复绿,非法采出的矿产交由杨梅镇政府处理,已结案。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张彩霞 通讯员 李釨滔
编辑:陈晓茵
校对:张鍪
编审:樊沃夫 张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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