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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缓缴,最高可贷60万,清远出台新政策!

清远发布 2022-09-02


住房公积金可申请缓缴

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

清远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来了!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出台《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作用。




可申请缓缴6至12月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


根据相关支持政策,6月至12月期间,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


  • 租房所在地为清城区、清新区的,提取限额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

  • 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的,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


7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已审核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陈荣汉 通讯员 余薇薇

编辑:陈晓茵

审校:廖武智编委:钟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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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日,端午节,英德市望埠镇河头村村民在北江上扒龙舟。清远日报签约摄影师 李阳桂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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