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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放宽!在清工作满半年符合条件可享市安居消费优惠政策

清远发布 2022-09-02



此前推出的清远安居消费活动政策
有调整!
新规放宽了享受政策的条件
社保购买时间统一调整为半年
在清工作半年以上符合条件者
可享该政策


该消费活动自2022年5月份启动,截至到7月8日,累计受理474份申报材料,支持金额909万元。


今年5月1日,我市开展安居消费活动,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清远市域内购买90平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支持1-5万元。活动启动以来,市民咨询和申请踊跃。


针对购房者反映的安居消费活动要求社保年限过长、对象范围较窄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安居消费活动的政策效用,促进房地产市场良好发展,我市特调整安居消费活动对社保及受众的范围。


一方面是放宽社保购买时间要求。原《方案》要求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半年、2年或4年以上,调整为“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其中一个险种或以上)满半年以上。”


另一方面是扩大政策受众范围。原《方案》主要面向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调整为“对在省职教城高校及中央、省驻清单位工作但未在清远购买社保的人员,满足安居消费活动其他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清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确认证明,可同等享受安居消费活动政策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消费活动实行“认房兼认人”的方式。“认房”即支持资金与所购房屋一一对应,1套房产给予1次支持。“认人”即符合支持对象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双方一起购买同1套房产,按学历"就高不就低"原则支持1人次。如:夫妻单独各自购买房屋,则按购房合同确定的购房人进行支持。


此外,为杜绝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我市购房支持资金的个人,除追回相应资金外,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申请人购房后,2年内如解除网签,撤销合同或转卖的,要全额退回支持资金。


安居消费活动实施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迹象初显。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签数据显示:

  • 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3.9万㎡,环比增长14.4%。

  • 6月,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7.8万㎡,同比增长36.1%,环比增长31.6%,销量在全省排名第6位,比上月上升1位,在非珠三角城市中排名第1。

  • 6月,全市商品住宅均价6982元/平方米,环比上升5.2%。


符合申请要求的市民成功认购并网签备案后,可携带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及本人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购房支持资金,咨询电话:0763-3788397。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张彩霞 何帆

编辑:罗璐

审校:周东辉

编委:钟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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