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福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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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修条件与报名方式
(一)本科在校二、三年级学生,凡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学有余力,且已取得上一学年主修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学分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其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相近。
(三)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的第一至二周内向辅修专业所属学院提出辅修申请,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辅修专业所属学院审批后一份留底,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于第四周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专业修读学生统计表》发送到相关学院和财务处,学生按修读专业学分交费后方可修读辅修专业。
二、教学与成绩管理
(一)辅修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对修读学生进行辅修专业成绩管理与继续学习资格审核。每学期开学时,通知不符合继续修读条件者办理退修手续。学生因故不能继续修读辅修专业,应于开学后的第一周向辅修专业所属学院申请办理退修手续,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需按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学习,修读顺序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限选课和必需的实践教学环节等(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已有的课程除外)。辅修时必须按照有关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具备选修课的基本知识。如未学相应选修课,可在公共选修课中选修加以弥补。
(三)报名学生人数超过25人的课程,可单独开班,不足25人则采取跟班上课的方式开课。
(四)如主修课程与辅修专业课程有冲突,经本人申请,辅修课程任课教师同意,辅修专业所属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学生可免听辅修课程,但必须上交辅修课程作业及参加期末考试。辅修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五)修满辅修专业学分后,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主修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可减半。
(六)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若主修专业有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或有一门经重修或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由学生所在学院报辅修专业教学单位及教务处,即取消其修读辅修专业资格。修读的辅修专业课程有不及格者,可重修或补考一次,重修或补考仍不及格,取消其修读辅修专业资格。
(七)任课教师需按时报送《辅修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保存,另一份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三、辅修毕业资格审核以及证书管理
(一)学生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与环节,取得相应学分后,由辅修专业所属学院审核学生辅修专业合格资格,打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修读辅修专业学生成绩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归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留在辅修专业所属学院。同时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专业学生合格资格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二)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主修专业获得毕业资格后仍未修完辅修专业课程,未取得规定学分的,由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及辅修专业所属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学习总年限(按入学年度起算)不得超过六学年。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学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在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三)未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或虽修满学分,但主修专业未获得毕业资格者,不能获得辅修专业合格资格。已获得的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可折半抵充主修专业公共任选课学分,但累计抵充学分不超过第二条第五点的规定。辅修专业课程不合格,不影响主修专业的学籍、毕业和学位。
备注:学校暂无双学位管理办法。
资料来源:教务处、本科招生办
图片:新媒体工作室 赖洁娴
微信编辑:新媒体工作室 赖洁娴
责任编辑:党委宣传部 邝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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