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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这篇推文关乎你的考试成绩!请马上查收!

新媒体工作室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2-07-15

2022年元旦假期余额不足,校园里大家都忙碌着、冲刺着,考试周如约而至。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考试周安排,请查收。

一、全校性公共课考试时间

二、考场查询

1.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网https://edu-admin.zhku.edu.cn。2.输入账号:学生学号;密码:Zhku+身份证后6位。3.进入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界面,点击“我的考试”-“考试安排查询”。4.除全校性公共课外,其他专业课考试安排均可在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5.如对考试安排有疑问,可到所在学院咨询

三、考试须知

(一)疫情防控要求1. 同学们请做好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所在学院,由学校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2. 经学校同意参加考试的、体温异常考生应到隔离考场考试(白云校区D栋综合教学楼206;海珠校区教学楼401)(二)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


向上滑动阅览考场规则


1.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须持本人有效学生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至少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座号就坐。遗失学生证的需持身份证及由本学院开具的贴有照 片(照片上加盖院系公章)、写有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并注明遗失原因的学院证明。遗 失身份证的需持学生证及以下三项材料之一:公安部门开具的回执、市民卡、由本学院 开具的贴有照片(照片上加盖院系公章)、写有姓名、专业班级、身份证号并注明遗失原 因的学院证明。无上述有效证件或证明者,不得进行考试。

2.课程考试考场座位的编排原则为单人单桌或隔空一位就座,学生应按要求对号 入座,否则监考人员有权责其令退出考场或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3.学生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记事簿、复读机、收录机、有编程及记忆功能 的计算器等通讯电子类设备,未经教师允许的书籍、草稿纸和其它用品,体积较大且不 透明的书包、袋子、文具袋、水杯等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应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 位置,不得放在考位及其附近。入场后学生应自觉清场,开考后在本人周围不允许出现 与考试有关和上述不允许带入考场的物品。

4.考试期间应保持考场肃静。学生不得随意进出考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 文具,如有问题,须举手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提前交卷的学生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5.学生领到试卷后,须先填写姓名、专业、班级、学号等相关信息。正式考试铃 响前不得答题。

6.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答卷。对违纪作弊学生,监考人员有权及时制 止其违纪、作弊行为并收集保留违纪、作弊证据,当事学生应在证据和考场记录表上签 字确认,并随监考人员到考试办公室,考试结束方可离开考场所在教学楼。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反扣在桌 面上,安静坐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试卷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对于考试结 束铃声响后仍在答题的学生,监考人员有权在其试卷上注明“超时作废”字样,并按考 试违纪处理。学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将视为旷考,该课程成绩计为 0 分。

8.监考人员是考场纪律的主要执行者,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 考试纪律的,将按照《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考 试安排或监考人员的监考行为等有质疑或疑问的,可在考试前或考试结束后及时到考试 办公室反映。


(三)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无效,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全校通报并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向上滑动阅览考试违纪处分


(一)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作弊:

1.夹带:在试卷下、文具袋等处放有与考试有关的公式、笔记、小抄件或将有关考试内容写在手臂等处者;

2.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试卷、互做暗号或手势者;

3.传递纸条、索要答案或交换计算器及向他人提供答案者;

4.借上厕所之机传递纸条,翻阅书籍笔记或与他人讨论答案者;

5.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6.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传接、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8.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并由评卷教师认定为作弊的;

9.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10.其他作弊行为。

(二) 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作弊行为恶劣, 情节严重: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

2.一学年内考试作弊两次以上者;

3.已构成考试作弊,不服从处理,扰乱考试秩序行为,肆意纠缠或威胁监考人员。

4.平时测验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考试(考查) 首次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作弊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因作弊行为恶劣、情节严重给予留校察看者,同时取消其该课程或环节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的重修资格。

5.违反考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四)准时参加考试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未按考试安排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0”分,只能申请重修。

因急病、重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须在考核前一周填写《缓考申请表》,经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并经教务处批准后参加下次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

(五)考试办公室地点1. 白云校区考试办公室:杨钊杨勋楼205,020-360752322. 海珠校区考试办公室:教学楼406,020-89003287


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考试!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祝同学们取得满意的成绩,

开开心心过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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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教务处 叶远兰 池喜玲 罗迅捷 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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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党委宣传部 曾献尼 龚慧枫 程方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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