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毕业在即,我们的这些关系该怎么办?

新媒体工作室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3-10-10


我校毕业生党团员

关系转接工作安排


2023届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


工作指南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应办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对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校内转移手续。二是对考取其他学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三是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现在非公企业、产业园区一般都有党群服务中心,如果用人单位还没成立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用人单位所在街道、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便于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四是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回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街道(村委)党支部。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应归入其人事档案

预备党员以及接收单位提出要求保管的党员,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将党员档案材料密封好,盖骑缝章,由毕业生本人签领,带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

(三)党员组织关系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转移在省内转移的,只需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同时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工作安排

(一)6月9日前,提交《2023届毕业生党员名册》,二级学院党委组织审核毕业生党员档案,查漏补缺无误后归档。

(二)6月16日前,开展毕业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宣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政策,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动员工作。

(三)6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单位名称,在网络版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移手续,同步更新单机版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提交《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省外)》,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组织部统一开具纸质介绍信。

(四)9月30日前,将《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介绍信回执》报送组织部。

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发挥毕业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教育毕业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宗旨意识,勇于担当,继续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文明离校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增强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

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解答毕业生党员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组织,关心了解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落地情况,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防止成为“口袋党员”。

(三)加强党组织关系未迁出毕业生党员的日常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未迁出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台账和微信群,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这类人员能够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对符合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提交组织部的附件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人:黄海媚,020-89003860,海珠校区行政楼512,zhkuzzb2018@163.com。


2023届毕业生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一)准备期:

6月底前,各学院团委在团员毕业前摸清去向,将就业、升学、待业、出国(出境)几种情况进行分类,向团员正确传达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并提前准备转接相关佐证材料。

(二)转接期:

6月底至9月底,全面启动年度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院团委、团支部指导毕业生按照本通知主动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线下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

(三)收尾期:

10月底前,各学院团委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排查未完成转接的毕业生团员情况,督促团员及时转出。10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

转接原则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

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应将团组织关系应转接至毕业后实际居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实际居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各学院团委不得将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

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团员离校出国前,学院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学院团委汇总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团员信息,填写《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毕业生团员备案表》,交学校团委审批后,校院团委分别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由学院团委编入“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由学员团委按学院集中管理。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组织应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或通过学生在境内的联系人等途径,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或出国(境)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组织应要求其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五)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应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延迟毕业后实际就读的班级团组织;无法确定就读班级团组织的,应由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填写《延迟毕业毕业生备案表》报学校团委备案,同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各方责任

(一)转出方:我校团组织负有以下责任:

1.及时将年度学社衔接规定告知每一名团员;

2.在团员毕业前摸清团员去向,指导团员按照就业、升学、待业、出国(出境)等不同情况,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3.指导团员发起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团员实际去向指导团员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粗暴地以“未就业”为由,要求毕业生团员转往生源地、居住地或户籍地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出现“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的情况;

4.帮助团员协调解决在转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跟踪做好对已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后续工作。

(二)转入方:录取学校、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负有以下责任:

1.收到毕业生团员转接申请后,应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及时认真审核团员相关信息;

2.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对存疑的信息进行核准。严禁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居住居民或户籍居民等原因拒绝接收团员;

3.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对转入的团员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4.及时掌握团员动向,做好团员组织关系“二次转接”。

(三)毕业生团员:

1.团员本人应根据毕业后去向,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更新基本信息;

2.交清所有欠交团费、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后,在转出方团组织的指导下发起转接申请,如实上传转接佐证信息材料,团员毕业前不得随意发起转接;

3.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联系转入方团组织,沟通转接事宜,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

4.团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团支部后应与街道、社区及时沟通,根据需要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5.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四)团的领导机关:校、院两级团委是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做好学校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及时掌握学校学社衔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2.按照文件要求对校内发生的组织关系转接申诉进行仲裁;

3.指导下级团组织及时有效地开展学社衔接。严禁推诿扯皮,将责任随意转嫁至团员本人,转出方和转入方团组织;

4.帮助毕业生团员协调解决学社衔接工作中跨区域的问题。

主要问题明确

(一)团员线上转接流程相关的问题

1.团员或所在团支部均可线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发起申请后,经过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本人确认→转出团支部上级审核→转入团支部审核→转入团支部上级审核共4步流程全部通过后,方可完成转接。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到“转入团支部审核”后,转入团支部应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超过30个自然日后将会自动审核通过:流程到“转入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后,转入团支部上级应于72小时内完成审核,超过72小时后将会自动审核通过,无法再次退回。

3.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被退回后,可线上发起申诉目前申诉由转入团组织和转出团组织的共同上级负责审核。近期“智慧团建”系统将对申诉功能流程进行优化,改为先由转出团支部审核申诉内容,若转入团支部将申诉退回,再由转入方和转出方的共同上级进行审核。

(二)团员低龄入团、团员无编号入团、无团籍档案的问题

1.关于低龄入团的问题:2018年12月31日前入团,且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的,应将入团年龄重新认定为13周岁以上后发起转接: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入团,且入团时年龄不满14周岁的,应将入团年龄重新认定为14周岁以上,并填写《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后发起转接;

2.无编号入团的问题:2017年后入团无编号的团员,学院团委要核实团员团籍资料,并与入团单位确认情况,确认无编号后则该团员属于违规发展,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3.无团籍档案的问题:团员无线下团籍档案,学院团委应与入团单位联系确认团籍档案去向。若团籍档案确认已丢失,则应由入团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学校补办入团志愿书之外的材料(如团员登记表、团员证),补办过程中相关材料应存入团员团籍档案。完成团籍档案补办后,团员方可发起转接。

(三)常住地、工作所在地、户籍地区分的问题

1.转入常住地的情况:团员无工作单位时,为便于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应按照就近原则,指导团员将组织关系转入近期内经常性活动的地点,即常住地;团员如经常居住在户籍地,则户籍地为团员常住地;

2.转入工作所在地的情况:团员已明确就业方向时,若工作单位未建团组织,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

3.转入户籍地的情况:团员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或在外流动期间无常住地,方可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

(四)跨省跨系统转接问题

1.申请转至“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的,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2.团员转出到广东省系统外:转出方团组织需统一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5),可有效提高转接成功率。

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学社衔接”是确保学生团员进入社会不失联的关键一环。各学院团委要把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整体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学院团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尤其要认真、严格、慎重审核毕业生团员的就业和升学具体详细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商,确保转出工作高效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保证精准转接。各学院团委应积极对毕业生团支部书记及相关团干部开展组织关系转接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强对毕业生团员的专门指导,确保团员如期按要求完成转接。要及时清理空心团支部,对个别未转出的团员建立“流动团支部”进行统一管理。

(三)整理团证团籍,做到一人一审。保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整理审查毕业生团证团籍,务必做到一人一审、不出差错,团员因转专业在本学院团支部无法找到团证团籍,应及时联系原学院团支部查找团证团籍,原学院团委专职团干部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学院团委专职团干部应及时将团证团籍移交毕业生辅导员,作为毕业生人事资料放进学生档案。毕业生团员如丢失团证团籍,在核实其团员身份的前提下应及时为其开具团员身份证明,其内容应包含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院班级、入团年份、团员编号、团证团籍丢失原因、团费缴纳截止日期等详细信息,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四)强化过程督导,有序推进工作。各学院团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导各团支部完成毕业生团员转出工作。按照工作安排,7月31日前,各学院团委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80%;8月31日前,各学院团委对未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团员转接至“流动团支部”;9月30日前,各学院团委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整体不低于90%;10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将作为年度基层团建工作的重点评价指标,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工作。

联系人:

唐文韬 王凯欣  

020-89002036

徐铭琦  13392626292

许丽婷  15626019986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 ZHKU ---
来源|组织部 校团委
微信编辑|新媒体工作室 谢伊伶
封面 | 新媒体工作室
一读|新媒体工作室 洪越
初审|池月 程方艺
审核|龚慧枫
审定发布|曾献尼


门后的我们,又会是怎样呢?

毕业典礼、离校工作......2023届毕业生必看!

多了一张电影票,给你吧。


暑期将至!铁路12306线上核验学生优惠资质教程全在这

倒计时③天|剑指高考,你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所向披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