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肇庆、怀集两级检察院联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好地传递司法温度,切实维护因案致贫当事人权益,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弱势群体。6月22日,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与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对谭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到场参与听证,下帅乡政府社会事务办干部、山奢村委会代表应邀旁听,承办案件的两级检察人员、申请人及家属参加听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周舒副检察长、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周雄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出席会议。
谭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是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后移交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怀集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取证、实地走访、询问申请人并召开部门会议研究后,认为谭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根据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要求,为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决定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会上,周舒介绍了原案情况及司法救助线索的发现过程,并就是否同意给刑事被害人家庭进行救助发表了意见。
周雄详细介绍了谭某某的家庭详细情况和案件经过、审查认定的事实。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范新花副检察长展示了相关证据并提出审查意见。
在当事人陈述环节,申请人谭某某陈述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及其家庭情况,并就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其的帮助表达了感谢。
在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后,参会人员围绕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如何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评议,并形成了统一的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谭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其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在后续工作中能协助当事人与当地政府沟通,从根本上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本次公开听证旨在以实际行动落实上级院关于“能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凝聚各方合力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沿着法治正确的轨道前进,切实维护因案致贫的当事人的权益,解决实际的问题。
来源:怀集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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