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十年前绑架抛尸钱塘江案 最后一名凶手宣判!

2017-07-26 1818黄金眼


目录


一、十年前绑架抛尸钱塘江案   最后一名凶手宣判!


二、泳池摔倒伤了腰 两家酒店谁买单?



十年前绑架抛尸钱塘江案   最后一名凶手宣判!



2006年3月16日,海宁警方接到报警称,报案人的哥哥失踪了。随即警方又接到群众反映:在钱塘江边沙滩上发现一具尸体。经辨认,这具尸体正是前报案人失踪的哥哥。警方迅速行动,侦破了这一起团伙绑架致人死亡案件。



案发经过

案发前,被害人在海宁市火车站附近从事面包车载客服务。



事发前密谋


2006年3月12日左右,被告人李某与沈某共谋绑架被害人向其家人勒索财物。


以租车为名将被害人骗至平湖


14日晚,沈某通知李某以租车为名将被害人骗至平湖市,又联系了朱某、施某帮忙。


晚上9点左右,李某与施某、朱某取得联系,3人在海宁市乘上被害人驾驶的面包车驶往平湖市。途中,沈某通过电话要求朱某听从李某指挥。


到达平湖后,李某让被害人原地等候,他和朱某、施某与事先已等在此的沈某会合并再次进行预谋。之后,李某先行回避。


被害人被控制


晚上11点左右,为控制人质,沈某借口没有带证件,向被害人借用身份证到旅馆开房。返回后,沈某、施某、朱某强行将被害人拖入面包车内,对其拳打脚踢并捆绑。李某返回后,又去捆绑被害人双手,因遭反抗而未成。


被害人遇害


被害人被控制俯趴约半个小时后死亡。4人从其身上搜得手机一部及现金200元。


抛尸销赃


第二天日凌晨,4人驾车到海宁市丁桥镇附近的海塘口,将尸体抛进钱塘江。李某和沈某驾车到绍兴将手机销赃,之后又联系张某哲、张某振,在安徽将面包车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振。



五人先判

2006年10月13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

被告人沈某犯绑架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施某犯绑架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朱某犯绑架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张某哲犯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张某振犯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沈某、施某、朱某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22.51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逃犯被抓


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李某潜逃后,被列为网上逃犯。

事隔10年,2016年9月23日,李某在新疆被警方找到。


李某翻案


2017年5月3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李某翻供称:他理解的沈某所称的搞点钱就是采取恐吓手段让被害人拿钱,且其只负责将人约出来,没有对被害人实施捆绑等行为。


辩护人提出:根据尸体检验结论,同案人员的行为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李某未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暴力伤害行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起辅助或者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李某与沈某预谋绑架被害人,沈某自行对被害人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系超出共同犯意的实行过限,李某不应对此负责;李某系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


法院认定


李某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也与其前供相悖。

李某在返回面包车上后对同案犯的行为未加制止,且还参与对被害人的暴力控制,故同案犯的行为并未超出事先预谋的共同故意范围,李某亦应对被害人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李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大,依法不应认定为从犯。

李某不具有投案的主动性,依法不构成自首。


判决结果



2017年7月26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


被告人李某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令李某退赔盗窃所得现金200元、手机变价款1500元,与同案犯互负连带退赔责任。

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4259.3元,扣除已支付的21000元,尚需赔偿153259.3元,并对赔偿总额322070.1元负连带赔偿责任。





泳池摔倒伤了腰 两家酒店谁买单?



前几天,杨女士和家人到杭州游玩,住在西溪湿地附近一家酒店。 她在泳池边上摔了一跤,腰椎都骨折了,可酒店回复说,出事的泳池属于另一家酒店,杨女士得找对方协商。


>>>>

杨女士腰椎骨折


悦椿度假酒店在杭州西溪天堂度假区里,距离西溪悦榕庄不太远。记者见到杨女士的时候,她躺在悦椿度假酒店的房间里,医院检查结果显示,腰椎左侧横突骨折,医生建议“休养一个月”。



>>>>

工作人员带杨女士一行人去了西溪悦榕庄的室内游泳池


杨女士是上海人,23号中午和家人入住悦椿度假酒店,房价大概是九百块一个晚上,因为孩子想游泳,酒店又只有室外泳池,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带杨女士他们去西溪悦榕庄问问看,那边有室内泳池。

杨女士:“(悦椿酒店)泳池的管理人员带我们到楼下前台,跟前台说了经过,跟悦榕庄联系,同意我们过去。”

杨女士说,当时他们是三个大人两个孩子,坐悦椿度假酒店的观光车到了悦榕庄,剩下的事情由两家酒店的工作人员对接。



>>>>

走过消毒池时 杨女士摔了一跤


杨女士:“不是从正规前台进去,是从SPA边上进去,然后跟我打招呼说,柜子全满了,也没有钥匙给你,没有柜子有个隐患,就是没有拖鞋。”

杨女士最后决定,既然来了,就带孩子去游个泳,从事发现场的照片来看,客人要走过一段台阶,先经过消毒池和休息区,再往下走才是泳池,台阶两边有金属扶手。

杨女士:“我穿着鞋子,不可能从消毒池走过去,我把鞋子脱了,光着脚走过去,就发生意外、摔了一跤,很滑嘛,腰直接撞到台阶上(现场有没有防滑措施)没有,很滑。

杨女士当时感觉腰部痛得厉害,站不起来,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医药费都是悦椿度假酒店支付的,杨女士提出,按照医嘱自己要休养一个月,后续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和护理费总得有个说法


>>>>

两家酒店谁买单?互相踢皮球?


据说杨女士的丈夫跑了一圈,两家酒店却踢起了皮球。


杨女士:“(悦椿酒店)说你们去找悦榕庄,跟他们没关系,(悦榕庄怎么说)他说你是悦椿的客人,你出了事,当然是悦椿负责。”

记者又找两家酒店了解情况,西溪悦榕庄市场传讯部的陈经理表示,两家酒店属于同一家公司,管理团队也是同一批人,悦椿度假酒店一直在跟客人沟通,西溪悦榕庄也去查过监控,杨女士他们是怎么穿过侧门进入泳池,现在公司还在调查。



杭州西溪悦榕庄市场传讯部经理 陈晨:“(杨女士)他们在外面等着,还没进前台,开电瓶车的同事先去泳池前台确认,没有更衣柜没办法游泳,之后我们就知道她摔倒了。”


杭州西溪悦榕庄SPA部 张经理:“一般悦椿的客人,明确告知没有更衣柜,我们不会接待。”



至于泳池现场的防滑措施,张经理做了进一步解释。

杭州西溪悦榕庄SPA部 张经理:“上面有两层防滑垫,有吸水的毛巾,然后台阶上有明确告示牌,小心台阶,还设了扶手,悦榕庄的客人都有手牌和拖鞋。”

西溪悦榕庄表示,客人的所有医药费都由公司承担,双方争取尽快签下书面协议。

杭州西溪悦榕庄市场传讯部经理 陈晨:“包括上海杭州两地的治疗、营养费,还有这次住宿的费用免单。”





这里是回看

小伙凌晨去按摩,自称拒绝“诱惑”挨了打,警方说,正在找足浴店一方核实情况!


父亲住在楼道外,女儿希望“不相往来”。网友观点看戳中你……


网聊几天后,他成了他的徒弟,相约看电影,跟着想赚钱……倒贴三万!


“鼻王”做的手术,姑娘有些后悔……


女顾客带病维权:“拜托给我拆回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