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自行车库要改做这个 业主: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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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隔出小房间
楼上业主提意见
杭州翠苑五区27幢的部分业主反映
负一楼原先是自行车库
4月份被改建过以后
他们有些担忧
杭州翠苑五区是一个老小区
27幢底下有一层带窗户的半地下室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 李大妈:我是2000年正式住进来的。
记者:你住这的时候,下面是个什么地方?
李大妈:下面就是自行车车库。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 史先生:我是2016年的时候,买下这里的房子。当时负一层堆了很多的旧的自行车,每个房间都有,都是这样堆放自行车的。
现在
这里被砖墙和防盗门
隔出了一些小房间
防盗门上喷涂有
“翠苑五区业委会”的字样
居民们说
4月份改建时
他们找过业委会
史先生:我们有知情权,要知道啊,你们就这样敲墙,就是这样装门上锁。他说我要出租的,我说你出租,你违反了《民法典》二百七十八条,你们不懂法吗?他说我们怎么不懂法,我们还有法务呢。那这个事情他就继续装门了。
《民法典》二百七十八条规定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
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应当经参与表决
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
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场业主说
业委会没有组织表决
而且目前的做法
还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 陈女士:在今年年初,这边有一些杂物。杂物可能是冒烟了,你看我们这里就是烟感报警,才及时处理了。因为我们这边是老小区,这个安全隐患也很多,这样子一间间关上的话,烟感是监测不到的。另外的话就是这里面,它这个用电是否安全,我们也不清楚。
记者注意到
负一楼的墙上挂着灭火器
但在还没被隔开的区域
各个角落里放着纸箱 油漆桶等杂物
以及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
有几扇防盗门附近
看着像装修过
有居民介绍
部分装修过的上锁房间已经出租了
里面通了电还堆放了货架和货物
陈女士:如果说里面要通电或者什么的,那就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不是说真的出了事情,我们再去阻止。当然是在事先做,会比较好一点嘛。
房门上的电话号码:你好,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记者:门上不是写着业委会吗?怎么你手机上是物业?以前这个号码是物业的电话吗?
业主:是物业的号码,之前也写的是物业。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 钱女士:当初不是写这个的。
记者:当时写的是什么呢?
钱女士:翠苑五区物业,电话也是物业的电话。
居民们带记者找到小区里
一间没有任何标志的房间
说这就是业委会的办公室
浙江新大地物业有限公司翠苑五区物业工作人员:喂,经理。他们过来采访,问那个业委会的事, 是《1818黄金眼》。
浙江新大地物业有限公司翠苑五区物业经理:电话没有。
物业工作人员:嗯,那没有。
记者:那你们这边肯定有联系电话的呀。
物业工作人员:我们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
记者:那我能跟你主任说一句吗?
物业工作人员:他要跟你说话,经理。
经理:不要说,没功夫,请媒体不要找我。
物业工作人员:好,行。
在物业留下电话号码后
记者找到社区
也请这里的工作人员
把联系方式转给翠苑五区业委会
截至发稿
没有收到业委会的回应
2
是否改变用途
调出材料图纸
社区这边介绍
改建后连续三个月
他们和街道都给小区业委会
发过指导函和工作函
杭州市翠苑五区社区党委书记 王静:按照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是要对居民进行公开公示的。
王静说
5月24号
街道物管办公室和社区
发了《相关工作建议的指导函》
明确提出
业委会的相关决策要符合法律法规
要按规定确保业主的
共同决策权和知情权
业委会没有回函
27幢的部分业主表示
他们曾以租房的名义
约来一位业委会委员
这是双方唯一一次见面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 钱女士:她说要4000块一年,那我说这个房间,也有大小,也有好坏,那么你们形成的文字协议,给我看一下,是半年一租还是怎么样?她说,我不知道,我也没看到过。你去问我们主任,那我说这个主任,我们怎么碰得到,她说你要不要租?你不要租,我走了。
记者:最后有没有给你看相关的文件?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 钱女士:没有,一直没有。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 史先生:装修出租之后,我们业主有很多质疑,它这个公示才补出来的。落款的那个单位,还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不是业委会。
6月16号
街道和社区向业委会发了《工作函》
第二天
业委会发来《关于工作函的回复通知》
同时提供了业委会
在2022年10月31号的《讨论会议纪要》
以及小区公建配套的移交清单
从这些材料来看
27幢半地下室的用途就是自行车库
7月7号
街道和社区发了《工作确认函》
要求业委会确认
半地下室用途是否改变
业委会是否利用
该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如已改变
是否召开过业主大会表决
这份《确认函》没有得到业委会方面的回应
社区方面表示
会在近期再次联系业委会
王静:双方要愿意坐下来协调,那是最好的。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是根据街道科室指导,做了一些相关的对接。那么反正业委会的答复嘛,刚刚你们也看到了,业委会也是希望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来解决这个问题。
业委会在6月份的《回复通知》中表示
他们是根据相关文件确认
27幢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
所以对半地下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和整改管理
阻止了部分业主的长期占用
对此
翠苑街道的小区治理外聘老师认为
业委会的做法有待商榷
杭州市西湖区众悦社会事务发展中心负责人 傅建刚:如果不属于全体业主的,经营性用房,那它是出租不来的。如果这个权属是全体业主所有的,那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共同决定。如果说是27幢业主专用的,那么就只有27幢的业主使用。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没产权的,这是公共区域,对,是公共的。
记者:公共区域就没有分配到哪一家?
杭州翠苑五区27幢业主:没有,这个应该是属于27幢的共用。
在场业主出示了
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调取的材料
翠苑五区的经营性用房
不包括27幢的半地下室
西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
《信息告知书》也显示
业委会并没有对27幢楼下隔出来的房间
做物业和经营性用房变更登记
从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到的图纸上
标注的是“自行车库”
傅建刚:那如果说是自行车库的话,就明确了,肯定不属于经营性用房。那它如果说改变了用途,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包括《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它都是要经过业主共同决定的。
记者:那就是需要业委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吗?
傅建刚:对的,那么我们其实是,建议业委会干嘛呢?应该恢复原状。
王静:如果是这样的话,图纸到时候复印一份,我们送到街道,请傅老师再看一下,因为刚才沟通中说了。他可能还没见过,一个看一下,第二个我们看看。请街道物管科指导我们,下一步工作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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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乔辰辰
审核:张继洪、杨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