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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同意小湾等2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
2月1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小湾等2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同意24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复函》共涉及浙江滩坑,河南宝泉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下库坝,湖南凌津滩、柘溪、凤滩,广东枫树坝、青溪、长湖、长潭、惠州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和下库坝,四川福堂、龚嘴、柳坪、色尔古、仁宗海、紫兰坝,西藏金河,云南六郎洞、小湾,甘肃苗家坝、碧口、麒麟寺等24座水电站。
《复函》要求,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提高对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强化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做好大坝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切实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复函》强调,严格审核电力企业报送的大坝注册和定检发现问题整改计划,督促企业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细化整改计划,明确进度安排,提高整改计划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问题及时、高质量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长期拖延的电力企业,要及时向有关派出机构和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作者:支 彤
校对:江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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