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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肥城公园甩鞭子?! 扰民!公安接警,结果极度舒适...

缘来如此 掌上肥城 2022-03-26









大清早,有人附近甩鞭子?

声音很响,跟放鞭炮一样

还在睡梦中的你

如果被这种刺耳的声音吵醒

估计得烦心上火脑袋疼

这不,昨天,市公安局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告诫,并登记甩鞭人员信息,当场下达违法行为告诫书。(注意第一次下达违法行为告诫书,第二次估计就得罚款了

公园是市民公共健身场所,甩鞭者在此健身没问题。不过,若健身地点毗邻小区,而且健身时间过早或过晚,甩鞭声就会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

提醒▼

还是到合适的地方

在合适的时间锻炼

不要影响别人休息哦~


据了解:相比广场舞音乐,甩鞭子的声音更刺耳,“噼啪噼啪”的响声不仅干扰到其他健身人群,还影响周边小区里孕妇、老人、病人等特殊人群的休息。天天“闻鞭起舞”,实在让人吃不消。难怪有市民调侃:“自从家门口来了甩鞭大爷,我上班再也没有迟到过。”

对此,肥城警方表示

将持续加大治理

甩鞭子等噪音扰民的行为力度

↓↓↓

1.在公园广场,设置警方提示牌。

2.劝导广场舞及甩鞭子的人员到远离居民区娱乐健身。

3.登记相关人员的信息,第一次的下达违法行为告诫书,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告诫

4.联合社区进行劝导

相关法律及条例

来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 遵守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四)合理选择时间、场地开展商业促销和娱乐、健身等活动;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的,应当控制音量,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开展具有危险性的娱乐、健身活动的,不得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文明健身,从我做起

希望我们的城市

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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