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记者从11月15日召开的甘肃省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G22青兰高速“7·26”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并依法形成了调查报告。
2021年7月26日14时05分,驾驶员李红杰驾驶豫AX5006大型普通客车搭载63人,行驶至青兰高速平凉市泾川段K1487+100处时,车辆在向左变更车道过程中,与中央隔离带护栏发生碰撞后,向右急转撞毁右侧护栏驶出路外,左侧翻于路基边坡。由于车内大部分人员(57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部分人员被甩出车外,并被侧翻大客车碾压。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对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据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119万元。综合分析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高速行驶中,雨天未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应急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同时,在调查中还暴露出事故发生单位肇事车辆违法运营、肇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涉事检测机构蓄意造假、相关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事故共涉及、追责人员40人(公职人员21人),追责单位7个。其中:1.肇事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赵二红,鉴于已亡故,建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2.肇事车辆驾驶员李红杰等5名责任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3.肇事企业现法定代表人刘书义等5人涉嫌违法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对肇事企业管理人员张高娟等8人建议予以行政处罚。5.对马建军等21名公职人员(河南省17人、甘肃省4人)建议进行追责问责。6.对肇事企业河南启明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建议予以行政处罚。7.对平凉市交警支队泾州高速大队、平凉高速公路养护所2家单位责令作出检查。来自驻马店市正阳县大林镇叶庙村的刘女士是此次事故的伤者之一,今年53岁。刘女士坐在客车倒数第四排,系上了安全带。“当时车内乱成一片,死的死、伤的伤,不少人开始敲车窗玻璃,包括两个司机。”刘女士回忆,自己当时从车内爬出来寻找同伴,“我认识的同村的两个50多岁的妇女都死了,两个司机没有受伤。”刘女士因腿部骨折和肋骨骨折在医院接受救治。
发生事故后如何应对?
一组事故案列 先告诉大家
☟☟☟
2019年3月10日,安徽宣城,一男子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出路面,坐在副驾驶位的妻子因未系安全带,和怀中抱着的未满14个月的幼儿从车窗中被甩飞,丈夫因系了安全带安然无恙。
系上安全带有多靠谱
不系安全带的后果
☟☟☟一位男子在高速上开车时发现要错过出口,突然紧急转向,结果撞上匝道口护栏。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因未系安全带,在巨大撞击力下不幸身亡。
2016年6月,一辆由衡阳开往广东方向的大巴行驶时碰撞隔离带和护栏后起火,事故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据车内当事人回忆,当时现场疑似有人用灭火筒把左侧车玻璃砸碎,自己才从侧窗里爬出逃生。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交通频道、鄂尔多斯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张晓蒙